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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赤城:抗诉涉恶"村霸夫妻"案,追加刑期十一年

2019-05-10 09:0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河北赤城:抗诉涉恶"村霸夫妻"案,追加刑期十一年

庭审现场

  近日,在当地备受关注的涉恶“村霸夫妻”案发回重审后有了结果。经河北省赤城县检察院提出抗诉,法院经重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一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妻子赵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此前,李某、赵某涉嫌敲诈勒索50万元的犯罪事实未被法院认定,检察机关随即提出抗诉,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成立,作出上述判决。
  “村霸夫妻”横行乡里
  “见着他们两口子,赶紧躲着走。”“一旦被他们盯上,不死也得脱层皮”……提及李某和他的妻子赵某,赤城县田家窑镇的人都畏惧三分。生于1970年的李某和生于1966年的赵某横行乡里多年,以敛财为目的,肆意滋事,经常以举报、上访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破坏社会秩序,影响十分恶劣。
  2011年底,李某、赵某夫妻怀疑袁某举报赵某种植罂粟导致其被公安机关抓获,二人便踹开袁某家的大门闹事,李某持刀威胁说:“你要是不给钱,我就弄死你全家。”有村民证实,李某、赵某夫妻连续三次到袁某家叫骂威胁,吓得袁某全家几天不敢回家。
  2013年2月,赵某向公安机关举报袁某的父亲非法使用火工器材,最终其父因非法存储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李某、赵某夫妻对判决不满,继续上访,并多次扬言要弄死袁某的妻子和孩子。“不给100万趁早别谈,要不没得商量。”李某、赵某夫妻态度蛮横强硬,不堪其扰的袁某多次找人从中说和。2014年2月17日,袁某万般无奈之下,托中间人把50万元现金送到李某家中。
  2007年9月2日,只因李某在销售蔬菜过程中与赵家父子发生口角,便将赵家父子砍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此后,李某、赵某夫妻变本加厉,而被害群众害怕打击报复,不敢报警。村委会、村调解委员会、治保会等基层组织甚至乡镇干部对这对夫妻也没有办法,这更加助长了这对“村霸夫妻”的嚣张气焰。此外,以上访为牟利手段,威胁当事人“花钱买平安”,也是他们的“生财之道”。
  2016年4月,田家窑镇干部王某向李某、赵某夫妻发放贫困救济金300元,不想二人嫌钱少立马翻脸,以手中有王某违法乱纪的录音相要挟,扬言让王某“吃不了兜着走”。不久,王某找到李某的兄弟和赵某的哥哥为中间人,几次登门找李某夫妻“调解”,最终赵某答应“给10万就不再举报”。事后,王某反悔,未按约定将钱支付给李某夫妻。
  同年,外地客商穆某等准备在田家窑镇一旧矿口采矿,李某夫妻以不举报其采矿为条件,向其索要10万元,最终得款4万元。
  引导侦查深挖余罪漏犯
  该涉恶案案发后,2017年6月29日,赤城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夯实证据。8月4日,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该院第一时间以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对李某、赵某批准逮捕。李某得知妻子赵某被抓便逃之夭夭。
  赵某归案后,对其所犯罪行一概否认,并将所有犯罪行为都推到外逃的丈夫身上。该案移送起诉后,因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诉讼进程受到影响。李某能否到案,成为该案能否如期起诉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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