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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林、马洪伟等人涉黑涉恶案件公诉纪实

2019-04-16 09:5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黄林、马洪伟等人涉黑涉恶案件公诉纪实

庭审现场

  正义网铁岭4月15日电(记者刘键 通讯员刘岩 马婷婷)2019年3月25日,由辽宁省铁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林、马洪伟等2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采矿、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罪一案(以下简称“4.23专案”),在铁岭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历时6天近48个小时的法庭审理活动暂告一个段落。
  六天的背后,是铁岭县检察院4.23专案小组4名检察官的忠诚履职和勇于担当。100余册案卷材料、27名被告人,28名辩护人,50余起犯罪事实,9个罪名,分2案起诉,8稿修改起诉书,70余万字的阅卷笔录,368页的庭审预案,这一个个数字,一再刷新着铁岭县检察院案件办理的新纪录,谱写出了公诉工作的新篇章。
  4.23专案系辽宁省公安厅督办、辽宁省检察院指定管辖案件,侦查机关经过7个多月的侦查,于2018年8月27日移送铁岭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这起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嫌9个罪名,涉案人员众多,犯罪事实之多,影响范围之广,危害后果之重,均列全市黑恶案件之最。该案受到市县上下两级检察院的高度重视,两级检察长亲自督办案件,市院抽调业务骨干郑士超、李娇茹,与铁岭县院公诉科精干力量马婷婷、兴黎共同组成4.23办案小组,实行上下一体的作战模式。办案小组于2018年8月4日正式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黄林等人涉黑案”及“马洪伟等人涉恶案”,都是典型的涉黑涉恶犯罪,即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维持犯罪组织的生存、发展。但本案最突出的特点是“以商养黑”、“以黑护商”,在合法外衣下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取证、论证难度很大,没有先例可以借鉴。
  提前介入阶段,办案组通过阅卷发现,虽然公安机关以黄林伟、马洪伟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组织移送审查起诉,但调查取证的重点放在单个涉案人员涉嫌的某个罪名上,而不是一个犯罪集团,更没有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组织”的特征来收集固定证据,部分证据零星地出现在一些言辞证据中,不充分,直接影响定罪。
  经协商,办案组与铁岭市公安局4.23专案组成员在同一指定地点办公,办案组人员在阅卷同时将需要补充侦查的内容随手记录,然后统一进行汇总分类,随时随地与办案人员进行沟通,确定补查方向,完善证据体系。并对涉黑方面的法律适用,证据完善等问题充分交换意见,夯实证据基础。
  2018年8月27日,“4.23”专案正式移送铁岭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庄严肃穆的检察院大楼里,807室从此不分白天黑夜,专案组办公室里通宵达旦活跃着4名年轻检察官的身影。为了保证4.23专案能尽快顺利起诉,办案组的4名检察官开启了长达17天的超常规办案模式。最终4.23专案终于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全部顺利依法提起公诉。
  2019年3月25日,在铁岭县人民法院开启了对两案为期6天的庭审。几名年轻的公诉人对阵27名被告人、28名辩护人。面对如此强大的辩护团队,几名年轻的公诉人沉着应对,用充分的庭前准备、缜密的逻辑思维、规范的法律语言、严密的证据体系一一予以驳斥,掌握了庭审的主动权。
  庭审结束后,马婷婷从容地说,“虽然艰难,但我们从中得到了巨大收获,也经受住了考验,这一刻我以作为一名公诉人为荣!”(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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