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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竹签戳伤9人却因精神病不负刑责,法院的决定亮了(2)

2019-01-01 10:27来源:成都商报浏览:手机版

  游雨告诉记者,行为人需要同时满足多个条件,才能对其进行强制医疗。首先,行为人要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其次,必须是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此外要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法律上不要求必须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即使监护人不同意,只要符合条件法院也可以对行为人强制医疗。不过,我们在审理案子时还是会询问监护人的看法。”
  ■如何判断精神病人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游法官表示,这也是本案在审理时的难点,实际上,王某某在庭审时可以和他人进行较为有限的交流。“考虑到王某某依然还在患病期,家人无法对其进行有效地看管、监护和治疗,而且之前的暴力行为戳伤的是脸部和颈部,综合全案各个因素法院才做出认定。”
  ■强制医疗有没有期限,将来是否可以解除?
  游法官表示,法院的强制医疗决定不会设置期限,因为法院并非专业的医疗机构,无法判断被申请人需要治疗多长时间才能康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强制医疗不能解除。被强制医疗的人及近亲属如果认为已经恢复健康,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同时医疗机构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强制医疗的意见,无论是哪一种方式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均需提供诊断评估报告证明已经康复。记者也注意到,《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
  崇法宣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祝浩杰(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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