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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放贷暴力讨债 广东九鼎公司涉黑案主犯获刑17年

2018-12-31 13:52来源:广州日报浏览:手机版
  12月29日,广州市委政法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备受关注的广东九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公司”)涉黑案有了最新进展,广州中院近日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主犯谭某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九项罪名获刑17年。据了解,涉黑恶犯罪呈现出新特点和苗头,黑恶势力开始涉足借贷领域,在“套路贷”涉黑恶犯罪中,呈现出暴力特征弱化、借公司形式“洗白”组织等特点。
  典型案例1:借公司形式“洗白” 九鼎公司主犯获刑17年
  表面上是投资担保公司,其实是发放高利贷和暴力追债。不但“黑吃黑”,还通过拘禁、恐吓、敲诈勒索等暴力方式向借款人及其家人追债。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谭某等20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进行二审宣判。主犯谭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九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罚金人民币2.5万元。其余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2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7年开始至2015年,谭某、敖某依托九鼎公司,以个人或九鼎公司名义对外发放高利贷,先后纠集上诉人万某等人,对无法归还高利贷的被害人,采取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追讨债务,或者逼迫被害人将高利贷利息包含在借款金额内重新写成借据,借机侵吞被害人的房产、公司或者其他财产,逐步形成了以谭某、敖某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作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谭某、敖某对内统一管理、明确等级、严格分工,对外承揽追债事务,从中收取30%至35%的高额回报,并将部分违法犯罪所得作为对组织成员的报酬。谭某、敖某还通过成立多个公司,扩大经营范围,在广州、鹤山、湛江、阳江等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影响恶劣。
  法院经审理认为,谭某的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帮助伪造证据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单位行贿罪、重婚罪。谭某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其应当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全部罪行负责,其他被告人根据各自在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承担相应责任。
  据广州中院刑一庭副庭长伦铭健介绍,该案是广州中院审理的首宗套路贷涉黑案件。该案反映出黑社会组织借助公司形式“洗白”,主犯谭某通过成立九鼎公司,组织管理及犯罪手段参照现代公司管理形式进行,不采取黑社会传统的帮派模式管理。
  典型案例2:“套路贷”非法追债43起
  今年3月,荔湾警方抓获罗某、张某等12名嫌疑人,打掉一个以“借款”还“息”为名、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套路贷”涉黑涉恶团伙,之后又陆续抓获10余人。
  该团伙为达到非法获利目的,追债时先以“软暴力”威逼利诱,以尾随跟踪、语言威胁、张贴“大头贴”、拉横幅、撒冥币、泼红油、涂写恐吓标语等“软暴力”的手段,给事主及其家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心理恐惧。如果追债未果,该团伙就升级加码,使用“硬暴力”逼迫伤害事主,对事主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殴打、抢劫、拍摄裸照、威逼吃喝痰液等污秽物品,甚至强奸、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等恶劣手段。
  经调查,该团伙从2016年起,以“广州市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注册的正规公司为掩护,暗地里实施非法放贷、敲诈勒索等不法勾当,在天河、番禺等地非法追债作案共43起。(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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