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法院 >

农妇组织、领导“龙爱量子”传销组织被判刑

2018-12-19 11:32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桂林12月19日电(通讯员胡琴 崔戊息)近年来,传销组织以更为新颖、繁复的“套路”骗取投资者不断加入传销组织。近日,组织、领导传销组织“龙爱量子”的农妇全某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灵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全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现年52岁的全某是灵川县人,一直在家中务农,2017年4月经人介绍加入“龙爱量子”非法传销组织。该组织骗取下线人员每人缴纳850元获得加入资格成为会员后,由会员投资8500元至85000元成为等级不同的会员,不向购买者实际交付产品,而是按照发展下线人数在传销组织中设立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数的数量或投资作为计酬、返现依据。全某加入该非法传销组织后,为获得更大利益,通过微信、短信、口头宣传积极发展下线人员,并通过其推荐人申请“龙爱量子”三个会员账号成为该组织的创业中心级别。2017年4月至2017年8月,全某通过自己的三个会员账号直接或间接发展传销人员1366人,下线会员层级12级,接受下线人员投资传销总额1129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认为全某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