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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校园贷"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今年3次预警(2)

2018-11-02 13:10来源:中国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第三,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新时代的大学生要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高自己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个知法、守法的现代人、理性人。要明晰个人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注意留存相关凭据,当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第一时间报警,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郑重提醒广大大学生工作者和资助工作者,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密切关注在校学生的大额经济支出,及时向学生尤其是应届毕业生宣讲不良“校园贷”及其各类变种的危害,避免学生落入陷阱而不能自拔,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问题。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胡春艳 来源:中国青年报(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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