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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稻包装标识还能用“稻香村”吗?(4)

2018-10-13 14:58来源: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12日下午5时,北京稻香村官方微博发帖称:“谢谢你们爱我,大家吃好、喝好、玩好,周末愉快。”该微博下方不少网友评论称,无论北京稻香村糕点是否改名,都会继续购买北京稻香村生产的糕点。
  背景
  南北稻十年商标之争
  苏州稻香村创始于清朝乾隆年间(1773年),当时叫“苏州稻香村茶食店”。2006年,“中华老字号”重新评选,苏州稻香村食品厂被国家商务部评为首批“中华老字号”,2009年被列入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北京稻香村网站上介绍,北京稻香村始建于1895年,郭玉生在前门大栅栏观音寺外大街开设了“稻香村南货店”,是京城生产经营南味食品的第一家店,后来成为北京著名的糕点铺。1993年,北京稻香村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14年,“稻香村”文字商标被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2005年之前,北京稻香村和苏州稻香村彼此的市场之间并无太多交叉,苏稻主要在南方地区,而北稻则深耕北京,双方矛盾的发生是在苏稻与保定稻香村合并之后。
  2004年,保定稻香村与苏稻合资,其注册商标也随之转入苏稻。2005年,由于组合商标过于繁琐,本着不能割裂原品牌历史的原则,苏稻将新商标设计为手写体“稻香村”文字及扇面边框的稻香村商标。2006年7月18日,苏稻正式申请注册扇形“稻香村”商标,三年后北稻对此提出异议申请。而在2010年,北稻公司则开始申请注册“北京稻香村”商标,并在2015年注册成功。
  2013年4月2日,国家商评委作出裁定,对苏稻的扇形“稻香村”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苏稻不服商评委的裁定,先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起诉。后经一中院、北京市高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最终维持商评委不予核准注册的裁定。
  从2015年至今,双方又发生过多次诉讼。
  (文/记者 屈畅 李铁柱 李佳)(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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