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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俊良决定逮捕

2018-08-27 17:4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8月27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河北省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俊良(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河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俊良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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