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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掀“问责风暴” 多位一把手因不作为被免职

2018-07-17 22:57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市委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以来,全市上下以疾风厉势掀起“问责风暴”。今年1—6月份,全市共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1017起,处理1404人。近日,市委决定对倪祥玉等8名市管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事实及问责情况
  1. 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书记倪祥玉,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王盛落实“天津八条”不力,导致投资项目未在津顺利落地,对我市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6月,某公司拟在高新区投资扩建项目,意向投资金额约30亿元。同年8月,该公司负责人当面向倪祥玉提出投资项目请求。倪祥玉主观认为存在环保安全问题,未置可否。同年9月,王盛听取区投促局引进该项目情况汇报后,提议推荐给其他工业园区。该项目虽已得到高新区投促局认可,但倪祥玉、王盛在未深入调研、实地考察和进行检测的情况下,主观臆断,认为该项目存在环保安全问题,对该公司的强烈投资愿望置之不理,致使项目引进工作停滞;在该项目引起有关方面关注后,倪祥玉才赴外省实地考察该项目,发现该公司是一家智能、洁净的高科技企业,环保水平较高,发展潜力较强。截至6月底,该投资项目落户天津未取得实质进展。该二人官僚主义作风严重,思想上不重视、服务上不主动、行动上不积极,给我市营商环境带来不利影响,阻碍了经济社会发展。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免去倪祥玉高新区工委书记职务,免去王盛高新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职务。
  2.市国土房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志升不正确履职,导致某开发项目长期未开工建设,开发公司上门协调百余次无果。2004年以来,该开发项目因政府工程、规划调整而未开工建设。2011年3月,张志升在该局与开发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补偿该公司损失时,未认真履行政策审核把关职责,签字确认违规条款,造成国家应收缴的1.23亿元土地出让金处于漏缴风险,开发公司正当利益未得到有效保障,直接影响开工建设。2014年10月,张志升不顾客观实际和建设工程规律,强行以合同形式限定开工准备期为2个月,导致该公司无法按时开工。2015年1月以来,该公司主动到市国土房管局,就调整开工日期等事宜沟通上百次,却始终未能解决问题。直至2018年4月,市纪委监委将该问题作为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问题重点督办后,市国土房管局数日内将此事办结。张志升作为主管领导,“衙门”作风严重、公仆意识淡薄,推脱责任、推诿拖沓,不作为乱作为,侵害了开发公司切身利益,影响了我市营商环境,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张志升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市国土房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3. 市中小企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鹏消极懈怠,导致350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被收回。2013年7月,国家工信部、财政部批准市中小企业局申报的《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总体建设方案》,分2次拨付中央补助资金3500万元,确定建设期为2013年至2016年。任鹏作为分管副局长、平台建设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不力,平台建设推进缓慢。2017年2月,国家工信部对平台项目绩效评价为差,全额收回中央补助资金,对天津营商环境造成恶劣影响。同时,任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任鹏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 天津利和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时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白文彬,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建政治站位不高、主体责任缺失,落实市委巡视整改意见不力。2016年5月,十届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后,该集团党委对反馈意见整改不重视,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甚至边改边犯。直至2017年12月十一届市委巡视进驻,绝大多数问题仍未得到整改。特别是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等问题敷衍整改;对“集团资金监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整改不到位;对“部分班子成员违反出国管理规定,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等问题拒不整改。白文彬作为集团时任党委书记、董事长(2017年7月退休),马建作为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7年8月主持全面工作),对集团党委未能有效落实巡视整改意见,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时,2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白文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马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利和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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