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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统计法实施 助力高质量发展——执法检查报告披露统计法实施

2018-06-21 12:23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 题:推进统计法实施 助力高质量发展——执法检查报告披露统计法实施情况
  新华社记者陈炜伟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统计法是统计活动的根本遵循。20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统计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统计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但统计法实施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报告建议,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服务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对统计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一项执法检查,也是统计法自2009年修订以来的首次全国性执法检查。
  从执法检查来看,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战略部署,搜集、储存、处理、提供、公布丰富的统计数据。
  “这些统计活动,对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也为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企业获取市场信号,提供了大量数据信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作报告时说,总的看,统计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在统计基础和体系建设上,报告显示,国家统计、部门统计、地方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统计标准、调查制度不断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不断改进;数据采集和传输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统计监督的力度也在加大。报告显示,国家统计局成立统计执法监督局,并构建起由统计违法举报、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规范等制度组成的统计执法监督体系。2017年至今年4月底,国家统计局检查和查处72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涉及26个省(区、市)、33个市(州)、70个县(市、区、旗)、2051家企业和2942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约谈告诫相关责任人129人次,处分处理79人次。2017年地方各级统计机构共立案查处7479起统计违法案件,行政处罚5961家企业,处分162人次。
  统计法实施问题仍存
  近年来,统计法实施取得了突出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报告披露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5个方面问题:
  ——个别干部法治意识淡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屡禁不止。一是有的地方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计划目标完成的直接责任单位给予压力,有的采取多种方式对统计部门和人员、调查对象及其主管部门进行干预,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二是一些地方制定目标脱离实际,有的还层层加码,甚至直接向企业下达任务,当任务难以完成时,就在源头数据上弄虚作假。有的要求企业按指定数据填报,有的代替企业报送虚假数据,有的甚至编造虚假企业和投资项目。三是受增长速度基数累积效应影响,导致数据基数年年抬高,数据“水分”年年增大。四是一些统计调查对象为了资质考核、争取融资、骗税逃税等,虚报瞒报甚至拒报。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发现,天津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内蒙古开鲁县、辽宁西丰县违法企业平均虚报率都很高。
  ——未严格执行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备案规定,报表多、乱,重复交叉,数出多门的问题比较突出。
  ——法律规定落实不到位,统计信息共享推进迟缓。部门间数据难以共享,形成大量的“信息孤岛”,造成统计资料使用效率不高。
  ——统计执法监督受到各种制约,处罚偏松偏软。各地查处统计违纪违法的自觉性不强、主动性不高,不敢执法、不愿执法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压案不查,有的瞒案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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