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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场长借盘活企业资产低价出让土地 受贿1440万获刑(2)

2018-04-17 22:4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是年8月14日,以陈高锋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审讯中,陈高锋交代了收受海南兰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兰海公司)老板兰恒250万元的事实。
  2003年7月初,陈高锋通过三亚市国土局的朋友与兰恒认识,经过一段交往发现,兰海公司是一家有实力的公司。陈高锋跟兰恒说榆亚盐场有很多土地待开发,希望他参与合作开发。不料,兰恒听后很感兴趣,接着双方签订了合作开发意向书。
  2004年3月,兰恒提出要和榆亚盐场签订正式合作开发协议,并承诺合作成功后会好好感谢。事后,陈高锋找到兰恒,问他承诺要给好处费的事情算不算数,兰恒说算数,可以给250万元。2007年5月,兰恒便兑现了承诺将250万元转给陈高锋明亲戚账戶。
  审讯在继续进行。陈高锋接连交代了多次收受海南安瑞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安瑞公司)老总张某等12人贿赂共计1493.9244万元(包括铺面、宅基地)涉嫌犯罪的事实。
  紧锣密鼓的侦查取证工作接近尾声,办案人员细细一算,从2000年至2015年的15年间,陈高锋在担任海南省榆亚盐场场长、法定代表人及党委书记期间,先后收受海南安瑞投资有限公司张某等12人贿赂共计1493.9244万元,其中现金1440万元、价值44.73万元的铺面一间、价值9.1944万元的宅基地一块。
  肆无忌惮敛财 梦醒悔之晚矣
  古人云:求财恨不多,财多害人己。陈高锋敛了近1500万元的财物。也确实成了他的精神负担,收了钱不敢存在自己名下,收了铺面、宅基地也只能让体己人代办手续。在陈高锋交代自己所犯罪行后及办案人员在侦查过程中,陈高锋自感罪责重大,良心受到震动,对其犯罪行为给国家,社会带来的危害表示悔罪,并动员相关人员退赃,最终共退缴赃款924万余元。
  现年60岁的陈高锋,是土生土长的海南乐东人,1980年3月从海南自治州技工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榆亚盐场工作,从当工人技术员开始,升为工区副主任、场长助理、副场长、场长、党委书记。是一步步干起来的,在榆亚盐场打拼了近37年,然而,由于他放纵自己,玩权弄术,疯狂敛财,最终走向权钱交易受贿犯罪的深渊。
  陈高锋涉嫌受贿罪案侦查终结后,连同其涉嫌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2017年12月23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已查明事实,被告人陈高锋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陈高锋收受他人贿赂款1440万元,价值44.73万元的铺面一间、价值9.1944万元的宅基地一块,其已退赃款924万元,另外,被告人陈高锋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已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
  2018年2月23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以被告人陈高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0万元;犯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陈高锋受贿所得的49.7平方米铺面一间、245.84平方米宅基地一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未退缴赃款515.73541万元继续追缴。
  宣判后,陈高锋痛心疾首地对办案检察官道出了心声:“难怪常言说,知足者常乐,我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有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就是退休后靠自己的退休工资,也足够安享晚年,可是我没有好好珍惜。其实,生活的本质是平实的。人们常说,平安就是福,人只要心圆满,生活就会圆满,可惜,我醒悟得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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