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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创意设计之都”需要知识产权保护跟进

2018-04-09 21:15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近日,武汉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此前,柏林、蒙特利尔、首尔、神户、上海、北京等世界知名城市曾入选。武汉以“老城新生”为申报主题,将创意设计作为城市发展的新型驱动力,让老城不断焕发新活力。据了解,目前,武汉在桥梁工程、高速铁路等领域的创新设计能力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近年来,中国创意设计产业迅速发展,涌现出大量设计企业、团队和个人,相关产业园区或基地逐渐成立,许多高校和研究机构纷纷设立相关专业,优秀设计作品不仅获得国内市场的认可,有的还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异彩。但与此同时,也出现大量抄袭、模仿等侵权现象。在此背景下,如何保护原创设计者的创作热情,促进优秀设计作品不断涌现,推动设计产业的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政府、产业界和学界共同关心的问题。
  企业是创意设计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法律能够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对创意设计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但都存在不足之处。一方面,创意设计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内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但在实践中对其进行分门别类梳理归类后,可以提供一个恰当的保护模式。但在法律上,一个创意设计常常难于归类,因为它是创新产品,现行法律往往难以准确认定。另一方面,除了受版权法律保护外,一个创意设计还应当受到外观设计专利权、商标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等保护。而多重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问题是:一个案件该主张哪一部法律保护,法院能否支持多个主张,对此很难有一个具体明确的解答。
  著名管理学大师汤姆·彼得斯曾说过一句名言:“要么创新,要么死亡。”深圳之所以能成为中国首个“设计之都”,重要因素之一,是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对创意设计企业,在利用版权法律保护设计作品的同时,还可以借助技术手段创新保护方式,更应该通过激励机制鼓励业界创新,这样不仅能有效减少抄袭、侵权纠纷,更能大大提升整个产业的设计能力。
  中国欠缺的不是创意,而是对创意的运用和保护,完备的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机制能有效保护和激励创意设计产业的发展。创意设计产业是以文化创意为依托,以创造力为核心的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意设计产业持续发展的核心。现在,不少企业之所以没有在工业设计方面投放力量,是因为缺少动力,毕竟做设计、做研发是需要钱和时间的,更主要的是侵权成本相对较低,而挽回侵权损失的成本却很高。对此,业界呼吁,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还应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和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改变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保证创意设计行业健康发展,使其真正成为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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