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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漂泊感如何消除?租房也能在城市扎根吗?(2)

2018-04-06 16:45来源:湖北日报浏览:手机版

  去年3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了非本地户籍租房者申领居住证后,可享受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8个月后,武汉市出台《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扶持政策》,其中规定承租人可按照《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或者申领居住证后,按照《武汉市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有居住证、就业证明的流动人口承租人的随迁子女,可在居住地所在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与本市户籍子女一样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虽然制度上保障了‘租购同权’,但实际情况复杂。”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说。优质的公共资源有限,特别是在人口大规模流入的城市,或者在名校的地段,因教育资源短缺,即使是房屋产权人也难以保障,租房者想“同权”难于上青天。一些人将“租购同权”与租房就可上好学校混淆,是一种误解。
  优质教育等资源的分配,涉及到城市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不是仅靠“租购同权”就可解决的。人们希望,政府部门更大力度推进“均衡教育”,消除或缓解“择校”的原动力,才能真正实现“租购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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