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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自制食品多为“三无”产品(2)

2018-02-20 22:56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北青报记者在一家生产销售正规百香果酱的商家处了解到,规模化的食品生产整个流程都有严格规范,商家必须能够向消费者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厂址、配料表等信息,而且在生产过程中,员工的服装和操作都是有相应规范的。
  北青报记者探访发现,部分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的“三无”自制食品,或许已经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密切接触”了。在不少出售百香果原浆、辣椒酱等自制食品的评论区,不少奶茶店、果汁店、餐饮店的买家表示,已经多次购买这些原材料用以加工饮品、菜品等。
  观点
  网购平台应加强资质监管
  中国食品产业评论员朱丹蓬表示,很多自制食品的商家,不具备专业设备及专业的制作知识,导致这类“三无”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他指出,以部分买家提到的“网购的自制百香果原浆瓶身爆裂”的现象为例,这说明运输过程中,产品包装已经产生气体,“这是微生物发酵的一个结果,说明产品被细菌感染,已经腐败变质了”。朱丹蓬表示,对消费者来说,这样的食品已经无法再食用,而不是像商家承诺的那样“先冰冻再打开”就能解决。
  朱丹蓬表示,一些自制食品商家,通常会宣传“不添加防腐剂、添加剂”,让买家觉得产品比较匠心、安全可靠。“实际上这是一个误区”,他解释称,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防腐剂、食品添加剂等是相对安全的,而且会起到一定的抑菌防腐的作用,更好地保证产品品质。他还提醒道,对于消费者来说,网购这些“三无”自制食品,一旦发现问题,因为缺乏生产方信息,整个维权的证据链以及维权的难度会比较大。
  对于网上“三无”自制食品泛滥的现象,朱丹蓬表示,《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来说,早就规定网售食品的商家必须满足‘三证齐全’等要求,即要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因此,网上购物平台应该加强对自制食品制作、流通、销售资质的监管。”同时,消费者也应该树立安全意识,对自制食品暗藏的安全风险,要增强甄别和判断能力。(文/记者 张雅 实习记者 张曜麟)(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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