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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合营电游室内藏玄机 开设赌场领刑罚

2018-02-01 18:4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常德2月1日电(通讯员 李智勇)共同出资合伙经营电游室,利用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工具招徕人员赌博,非法牟利3万余元。经湖南省桃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鲁某、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2万元;扣押在案的现场赌资6150元及二被告人的预备赌资17万元、非法营利所得3万元予以没收和追缴,上缴国库。
  经事前通谋,2017年5月至7月间,鲁某、张某共同出资在桃源县漳江镇合伙经营一电游室,利用打渔机等游戏工具(其中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可同时供32人单独操作)招徕人员赌博,不法牟利3万余元。2017年7月3日,该电游室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缴获赌资6150元;案发后,二被告人预备赌资17万元、非法营利所得3万元,被公安机关查扣。
  2017年7月4日、7月6日,鲁某、张某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二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鲁某、张某以营利为目的,设置多台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备,供他人赌博,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在共同开设赌场犯罪中,鲁某、张某经事前通谋、共同出资、合伙经营赌博游戏室,均其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按二人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案发后,鲁某、张某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各自及同案人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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