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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对13件涉产权案件挂牌督办 已纠正7件

2018-01-30 23:17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1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涉产权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情况。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最高检对13件涉产权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挂牌督办,目前已纠正7件;各省级检察院挂牌督办71件,已纠正14件。

  王松苗表示,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部署要求,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细化各项司法举措,把产权司法保护要求落到实处。2016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俗称“18条意见”);2017年1月,出台《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共“22条意见”);2017年12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强调从“5个方面”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的法治环境)。一些地方检察机关也先后出台文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

  发布会上,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尹伊君介绍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涉产权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的重点:

  一是与国有资产产权相关的案件,包括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交易处置过程中涉及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赔偿监督案件。

  二是与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相关的案件,包括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监管、有偿使用涉及的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赔偿监督案件。

  三是与农村集体产权相关的案件,包括农村集体产权管理、处置方面涉及的贪污、职务侵占、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赔偿监督案件。

  四是与民营企业产权相关的案件,包括民营企业经营发展中涉及的职务侵占、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利用公权力严重侵害私有产权、在特定经济领域形成非法控制的涉黑案件等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赔偿监督案件。

  五是与公民个人财产相关的案件,包括诈骗、集资诈骗、敲诈勒索等非法侵占公民个人财产的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赔偿监督案件。

  六是与涉案财产相关的案件,包括不服没收、追缴决定的申诉案件和因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而提出的国家赔偿和赔偿监督案件。(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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