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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教授:不能片面以西方标准评判“双一流”(3)

2017-11-19 13:28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引领引导:“双一流”建设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社会主要矛盾,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这一过程中,高等教育特别是当前重点推进的“双一流”建设要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解决温饱问题之后,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越来越多样,既包括对物质财富增长的需要,也包括对美好生活环境、良好社会环境的需要,同时还包括对优质、发达、丰富、可供选择的教育的需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享受更公平更高质量教育的需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双一流”建设的历史使命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双一流”的建设目标,既要顶天,也要立地。“双一流”是顶天的,要引领世界科技进步、推动人类社会前行;要认识未知世界、探求客观真理;要推动民族优秀文化与世界文明成果交流互鉴;要把教育目的聚焦在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上。“双一流”又是立地的,要把人民对优质高等教育的期盼作为奋斗目标,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要引领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要回应社会关切、关注民生,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双一流”建设高校作为我国科技和优质人力资源的第一提供者,责无旁贷地要成为扎根中国大地,办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高等教育的代表;责无旁贷地要成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造就一大批投身国家经济建设栋梁之材的榜样。
  在我国高等教育未来发展中,“双一流”建设高校还要责无旁贷地主动发挥引领作用。“双一流”既是一个突破性工程,也是一个引领性工程、示范性工程。当前,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是我国从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迈进的重要发力点。要通过“双一流”建设,促进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实施,促进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和基础能力建设等重大工程的实施,引领中西部高校创新发展;通过“双一流”建设,引领和带动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整体提升中国高等教育质量,做强整个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要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为崇高奋斗目标,引领中国高等教育全面发展,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每一所高校、每一位学生。
  要旨要求:“双一流”建设应承担的教育责任
  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开启的“双一流”建设,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一流大学从来不是脱离社会而孤立存在的,它们都根植于本国独特的历史和文化。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需要在内涵、品位和精神气质上下功夫,需要在“世界一流”和“中国特色”的结合上下功夫。
  建设“双一流”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我国大学应牢牢抓住立德树人这个核心使命,真正解决好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大学精神的思想基石,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大学育人的独特优势,把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大学领导体制的核心坚守,把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作为大学治理的基本依托。这些是“双一流”建设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内涵,我们要牢牢把握。
  建设“双一流”要注重大学和学科两个一流协调并进、内涵式发展。建设一流大学首要的是建设一流学科,但一流大学建设不能简单等同于一流学科建设。应加强总体规划,鼓励和支持不同类型高校根据自己的办学基础和办学实力差别化发展。一流大学未必都是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大学,精而专、有特色的大学同样可以办成一流大学。因此,学科建设要坚持有所选择,有特有强、有交叉融合、有高点高峰,形成优势带动、多元发展、交融并存的良好态势。说到底,建设“双一流”重在质量和特色,绝不是规模和数量上的比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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