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务e线 >

地方著名商标认定缺乏法律依据 多地将进行清理

2017-11-14 12:59来源: 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选择和购买商品时,都习惯不看质量先看“牌子”。比如,很多消费者去外地游玩时,都会选择当地一些挂着“老字号”牌匾的饭馆就餐。今后,这些由地方评选认定的所谓“十大品牌”“老字号”等牌匾将消失不见。
  记者近日从权威部门获悉,在全国各地已实行了十几年的地方著名商标制度将面临终结,有关地方性法规将被清理,地方上“十大品牌”“老字号”等评比也将被叫停。
  有数据显示,目前,由地方政府认定的著名商标大约有1万件以上,全国4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中,除个别地方外,都分别以各种形式规定了著名商标制度,而且几乎都是以行政认定的方式。
  一方面,被评为著名商标后,企业可以在招投标等方面得到保护和奖励。比如,很多地方政府采购将是否为著名商标作为重要指标,著名商标可以加分,还有些地方直接规定,只有著名商标才可以参与招投标;在进驻超市大卖场等方面,也可以得到直接的现金奖励。另一方面,地方认定评选出的著名商标也有明显泛滥的趋势,出现缺乏公信力、与消费者的感受和正常情理不符等现象。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专家认为,地方著名商标制度是在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下地方为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形成的,具有一定的阶段性。目前,我国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完善市场经济,需要重新审视这一制度。
  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对有关著名商标制度地方性法规的研究意见》印送河北省、吉林省、浙江省、安徽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和长春市、吉林市、成都市人大常委会,请相关地方人大常委会对有关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同日,还致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建议对有关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
  108名知识产权硕士联名上书
  今年3月14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一天,有媒体曝光了陕西西安地铁3号线使用的西安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的电缆是问题产品,同时还揭露了该电缆使用的“五胜及图”商标系通过违法手段获得了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
  事件发生后,针对驰名商标被有的地方政府当成一种荣誉,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由地方政府评选认定的做法,国家工商总局要求,规范驰名商标,暂停著名和知名商标认定。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在媒体公开发表署名文章——《提高认识澄清误区,积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其中明确指出:“由政府组织评选认定,是用政府公信力、政府信誉为个别企业担保背书。”“严重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政府替代市场的评定误导消费者的选择。”
  “使市场和消费者成为品牌价值的最终裁判者。”张茅表示,政府评选认定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方式,面临着“越位”的巨大风险。要认真吸取西安“电缆事件”教训,规范驰名商标认定、暂停著名商标认定,发挥企业作为商标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使市场和消费者成为品牌价值的最终裁判者,改革由政府进行行政认定的传统方式。
  4月26日,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在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组织下,来自17所高校的108名研究生联署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国务院法制办,建议对《重庆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等有关著名商标的地方立法进行审查,并提请对全国范围内带有普遍性且问题丛生的著名商标制度的进退与存废给予积极指导。主要理由是,部分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规定了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制度,这些地方立法大多规定地方“著名商标”采取“批量申报、批量审批、批量公布”的认定模式和“一案认定,全面保护;一次认定,多年有效”的保护模式,这是对2001年商标法第二次修改后已经改变的原驰名商标制度的变相恢复。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