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务e线 >

青海新增8个县级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

2017-11-12 12:46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西宁11月12日电(记者王大千、王鹏)记者从青海省公安厅获悉,为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方便群众的出(国)境证件办理,经公安部验收批准,青海省新增8个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青海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国如介绍,青海“点多、线长、面广、人员居住分散”等特征突出,出入境管理工作重心下沉、服务窗口前移的任务更难更重。为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深入调研,立足实际完善方案,并严格按照公安部要求完成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场地建设、设备采购、系统改造、流程再造、安装调试、教育培训等各项前期工作。
  据悉,新增的8个公安机关县级出入境专职机构分别位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德令哈市、乌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行委、茫崖行委、共和县和刚察县。至此,青海已有25个区(县)级公安机关建立出入境专职机构,开展出入境证件受理业务。目前,青海省海东市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已实现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全覆盖。(责任编辑:韩佳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