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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7-11-01 12:44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新华网北京10月31日电(于子茹)记者今天从最高检获悉,中共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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