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法院 >

审判为中心 铁规作保障 ——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工作述评(2)

2017-10-20 23:03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卢荣新被改判无罪。

 

  对于卢荣新来说,这一次蒙冤让他失去了4年自由。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让他最终找回了清白,重归无罪之身。

 

  一起冤假错案的纠正,就是一次司法公正的彰显。

 

  陈满案、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纠正重大冤假错案34件,3700余名被告人被宣告无罪。

 

  人民群众从一次次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的举动中,感受到党中央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坚定决心,感知到人民法院在改革中不断提升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坚实脚步。

 

  同案不再异判

 

  一年还是两年,十年还是八年,刑期表面看起来只是数字的增减,对于被告人却是实实在在的铁窗生涯。法官量刑是否规范、是否精准,是司法公正的直接体现。

 

  为了实现量刑的统一、精准,201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量刑的基本方法、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和常见犯罪的量刑等内容作了原则性规定,并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正式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

 

  实现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力,必须改变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而改变同案不同判,除了刑事量刑上的规范化外,还需要各类型案例的具体指导。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了13批75个指导性案例,从民事、刑事、行政等各个方面为各级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照。

 

  违法裁判严追责

 

  2014年12月,呼格吉勒图强奸杀人再审案宣判,沉冤18年的呼格吉勒图被宣判无罪,公检法27名办案人员被追责。

 

  然而,这份追责名单上的人员,没有一个被追究法律责任。这是因为,长期以来,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行政化的,办案的法官、检察官对案件没有决定权,而是要报上级领导层层审批、集体决定。

 

  这就导致责任不清。假如这个案子出问题了,那么是由审理者负责,还是由审批者负责呢?

 

  2015年3月24日下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进行了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给出了推进司法改革的关键一招——“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牵住“牛鼻子”的目的是以责任倒逼公正、保障公平。

 

  有责先有权,用权必担责。针对“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顽疾,司法责任制改革对症下药,明确要求法官、检察官要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权力干预司法,是长期影响司法公正的顽疾。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解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问题。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