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公安 >

广东江门市委原常委王积俊因涉嫌受贿罪、行贿罪被提起公诉

2017-10-14 19:27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深圳10月13日电 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近日,该院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依法对江门市委原常委,蓬江区委原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积俊(副厅级)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王积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及等价财物共计人民币2428.2万元、港币17.5万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行贿现金及等价财物共计人民币285万元。 (责任编辑:韩佳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