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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五年成就:提升履职能力打造过硬队伍(2)

2017-10-13 23:05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5年来,政法机关狠抓队伍能力建设,苦练内功、勤修外功,提升履职能力,确保整个政法队伍“追得上、打得赢、说得过、判得明”。

  各级政法机关积极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实行精准化培训,专业化训练。浙江、山西、福建等地积极探索建立“网络+培训”机制,通过开设普训式大课堂和各种专业小课堂,形成分层次按需求培训机制,使政法干警能随时随地随案学习。

  公安部举办了两期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对基层一线民警执法实践中遇到的诸如什么情形下可依法使用武器等问题给予了清晰回答;部署开展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创新大赛,10万民警直接参与,犯罪预测系统等8000个创新成果脱颖而出,推动警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随着世情国情的深刻变化,政法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执法环境越来越复杂,对政法队伍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从“捂着不说”到“被迫小声说”再到“主动大声说”,政法机关加强宣传舆论工作机制,提升社会沟通能力。今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山东于欢案二审,通过网络全面公开,展示了法律、道德、人伦的相互关系,成为一次“全民法治公开课”。

  “视频云+大数据”打击“两抢”犯罪,法律文书“一键生成”,群众足不出户享受公共法律服务……政法机关积极倡导“数据文化”理念,加强对互联网领域新知识的学习,加强对现代科技手段应用能力的培训,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

  全方位提升能力水平,努力锻造出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过硬政法队伍。

  强化监督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在最近热播的电视专题片《巡视利剑》中,有这样一个画面令人印象深刻——一名举报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的举报人提出,不敢在天津地界和中央巡视组见面,怕被武长顺下“黑手”。因为武长顺不止一次为私利而滥用警权。

  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腐败,失去监督的干部容易失足。

  政法队伍掌握权力大、面临诱惑多,特殊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在监督制约上必须有更高更严的要求。

  法官“十个不准”、检察官“八条禁令”、公安民警“三条纪律”……5年来,政法机关不断修订完善纪律、条令,形成系统完备的监督体系,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触角就延伸到哪里。

  各地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政法干警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吉林法院建立“电子法院”、山东检察机关建成信息管理系统、贵州贵阳公安打造“数据铁笼”,实现执法司法办案全过程记录留痕。

  严是爱,松是害。各地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对日常发现的干警违纪违法苗头问题,采取谈话提醒、警示诫勉等形式,减少小错不断、形象不佳等问题,防止一些干警在错误道路上越滑越远。

  反腐倡廉,关键是制度。中央政法委出台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中央政法各单位制定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办法,各地政法机关深化公开构建阳光司法,筑牢权力运行制度“堤坝”。

  一次守不住,次次都让步。对于执法司法腐败,滥用职权、贪赃枉法、收钱捞人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政法机关坚持零容忍,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为斩断司法腐败链条,2015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个规定”印发后,中央政法委先后分两批通报了12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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