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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系统校验刑案证据是否存瑕疵 61项指标定性分析审判质效司法

2017-09-23 13:40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一名法官一年最多能办多少案件?应该如何对他进行业绩评价?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的运用,机器会取代人吗?律师将来会不会失业……
    在近日由法制日报社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湖北省分会、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北省分会、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湖北省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第六届中国公司法务年会(华中)暨2017中国仲裁周专场活动”上,这些问题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科技大大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已经步入了大数据时代,大数据的运用让法院的各项工作尝到了甜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伟清表示。
    2014年,上海市高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担负着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破冰探路的重任。
    上海法院将大数据的应用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先后建立了七大系统,分别是大数据审判管理监督系统、大数据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系统、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大数据审判辅助体系、大数据司法公开体系、大数据诉讼服务系统、大数据司法改革分析评估系统,法院的各项工作与大数据完全融为一体。
    比如大数据审判辅助体系,由智能辅助办案、智能法庭、智能管理等35个子系统组成,法官可以收到类案智能推送、裁判文书智能分析、被执行人行踪、被执行人财产动态信息等,大大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再如大数据诉讼服务系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问累、跑累、诉累”问题:诉讼服务中心可以提供电子导诉、自助立案、网上调解等30余项庭审以外的全部诉讼和非诉讼服务;“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使得律师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立案。目前,该平台自我加压已向全国律师开放,实现了跨域诉讼服务。
    上海法官一年最多办多少案件
    上海法院研发的七大系统中,有的是为审判体系管理和司法体制改革服务的。
    比如大数据审判管理监督系统,其出发点是规范审判权力运行,落实司法责任制。
    郭伟清表示,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现代信息技术具有数字化、标准化、全程留痕等特点,符合司法工作特点和管理监督规律,为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提供了重要支撑。
    在审判监督管理系统中,上海建立了审判质效管理系统,通过61项指标对三级法院审判效能实行定量、定性、定位分析;建立了司法廉洁监督系统,仅在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提示子系统中,就可以对60个风险点全程监控、实时提醒。
    七大系统中值得一提的是大数据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系统。该系统建立了全市法院人案动态配比模型、法官年均最大办案量模型、案件权重系统、法官绩效考核系统等,对审判人力资源进行动态调配、科学分析、合理使用。
    “一名法官一年最多判多少案子,一个地区应该配备多少名法官,这是可以依托大数据科学测算出来的。”郭伟清说。
    在法官年均最大办案量模型中,通过法官工作内容、年度有效办案时间以及办理单个案件平均时间,测算出一名法官适用简易程序一年最多办理案件144.9件,适用普通程序一年最多办理案件69.34件,根据上海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86.3%、普通程序适用率13.7%来计算,一名法官平均一年可办理的全部案件最大量为134.6件,如果每个工作日加班2小时,一名法官年均最大办案量为168.16件,如果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按照1:1.75比例配备,每个案件的审判辅助工作全部由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完成,法官年均最大办案量可达到210.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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