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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显鼎:以庭审实质化改革为契机 不断推进刑事审判理论创新

2017-09-01 13:15来源: 中国法院网浏览:手机版

     中国法院网讯 (陈学勇)  8月31日,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刑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暨“庭审实质化改革”主题论坛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裴显鼎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刑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主任白泉民作年会工作报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专家学者、优秀论文代表和部分法官代表共110余人参加会议。

  裴显鼎强调,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一项在国家整体司法体制改革中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大改革。各级人民法院、全体刑事法官要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在这项改革中承担的重要使命和核心任务,用实际行动具体落实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认真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以庭审实质化改革为抓手,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从源头上提高办案质量,切实防范冤假错案。

  裴显鼎强调,“证据为王”是庭审的基本原则,司法证明实质化是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出发点。要落实关键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举证、质证、认证规则,切实提高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率,实现从“审卷”到“审人审事”的转变。“控辩平等”是庭审的基本特征,控辩对抗实质化是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切入点。要完善庭前会议制度,完善法庭辩论规则,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切实落实刑事诉讼的控辩审“三角形结构”,切实提高律师辩护率和辩护质效。“公正司法”是庭审的基本任务,依法裁判实质化是庭审实质化改革的落脚点。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强化庭审公开和裁判说理,逐步提高当庭宣判率,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裴显鼎充分肯定刑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他指出,本次年会主题特别契合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方向,特别契合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向,特别契合刑事审判工作实务。裴显鼎要求,要以庭审实质化改革为契机,不断推进刑事审判理论和实践创新。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立足我国国情和司法实际,将技术革命与司法改革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技术创新带动规则创新、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建立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刑事诉讼制度,在更高的层面上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高度有机统一。

  白泉民在工作报告中强调,刑事审判理论研究要紧跟时代步伐,突出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主题,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突出推动完善立法,突出审判实践的问题导向,把握刑事审判理论研究的正确方向;要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创新研究领域,开拓研究视野,完善研究方法,切实增强刑事审判理论研究实效;要完善制度机制,坚持重点课题研究制度,加强与高等院校、专业机构在理论研究方面的深度合作,继续完善论文评审奖励、成果转化机制,为刑事审判理论研究营造良好环境。

  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祥喜,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分别致辞。在当天举办的“庭审实质化改革”主题论坛中,7位专家学者、资深法官作了主旨发言,与会代表进行了热烈的论坛研讨。(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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