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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院举行员额制法官职务等级晋升颁证仪式

2017-08-09 13:18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浏览:手机版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王文多 尤丽婷) 近日,贵州高院举行员额制法官职务等级首次晋升颁证仪式,为晋升一、二、三、四级高级法官等级的52名员额法官颁发了法官等级证书。此次法官等级晋升是贵州实行法官员额制改革以来的第一次。贵州高院将继续探索建立法官职务等级评聘分离制度,加强工作业绩、专业素养、纪律作风考核,建立员额调整退出机制,确保法官队伍始终保持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贵州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潮为等级晋升的高等级法官代表颁发证书并在颁证仪式上讲话,贵州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朱玉主持颁证仪式。

 

  今年5月,在贵州省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省委组织部、省高院、省检察院共同制定了《贵州省法官、检察官等级升降办法(试行)》(简称《等级升降办法》)。根据《等级升降办法》,省高院首次法官职务等级晋升工作经过民主测评、谈话考察、专业考核、征求意见等程序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备案,最终在全省确定择优选升一级高级法官7名、择优选升二级高级法官15名、在省高院按期晋升三级高级法官19名、四级高级法官9名;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择优选升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各1名。据了解,全省各地法院三、四级高级法官职务等级晋升工作于近期陆续完成。

 

  会议指出,此次晋升高等级的法官凝聚着组织的信任、群众的公认和自身的努力。作为高等级法官,必须是法治精神的忠实信仰者、法律实务的行家里手、审判一线的精兵强将,必须带头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带头办大案、要案、难案。

 

  会议要求,作为高等级法官,更要具备自身善意公正的基本素养,更要强化细致理性的思维意识,更要养成谨慎敏感的职业习惯。要倍加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荣誉,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公平正义、履职尽责融入自己的精神和灵魂,始终站稳客观公允的立场,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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