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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歌咏亭属新业态不设行政许可(3)

2017-08-08 13:33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这样的管理方式,不需要企业到每个迷你歌咏亭设置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大大减少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也便于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及时掌握本辖区迷你歌咏亭的数量和信息,及时将其纳入管理视线。我们还考虑到市场上还有少数没有统一运营平台的迷你歌咏亭,《通知》针对这些迷你歌咏亭的个体经营者,允许其到所在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马峰解释说。

    《通知》加强了内容管理。目前,迷你歌咏亭的主要功能是歌曲点播,但随着业态的进一步发展,部分迷你歌咏亭已具备朗诵等新功能,今后也不排除成为游戏、电影、上网服务等业态的终端。《通知》一方面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歌舞娱乐场所内容的管理要求,对迷你歌咏亭实施相关管理;另一方面也要求经营迷你歌咏亭不得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规对内容管理的要求。

    《通知》同时关注加强设备运行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针对当前以及今后迷你歌咏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通知》从设备材质、运行规范、检查监测等方面对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并鼓励行业协会制定相关技术标准。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是《通知》的一项重要内容。《通知》要求企业明示消费价格、曲目数量及12318举报电话、客户服务热线,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想唱就唱

    为什么迷你歌咏亭未对未成年人进行限制?

    文化部解释:迷你歌咏亭作为新兴业态,深受年轻人喜爱。虽然《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不允许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但迷你歌咏亭不是传统的歌舞娱乐场所,文化部对其的管理也不是照搬歌舞娱乐场所的管理方式。对青少年唱歌娱乐的权利,社会应当予以尊重。

    同时,为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文化部也要求企业在迷你歌咏亭系统内设置累计消费时间和金额提示等措施,引导未成年消费者理性娱乐,防止沉迷。今后随着迷你歌咏亭功能的拓展和业态丰富,文化部将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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