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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国办理危险驾驶案10万起 2.6万人受刑罚

2017-07-30 13:04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办理危险驾驶案件10万起,查处涉案人员10.1万人。目前共有2.6万人被判处刑罚,其他案件正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在查处的危险驾驶案件中,醉酒驾驶案件9.9万起。上半年全国办理危险驾驶案10万起 2.6万人受刑罚

 

     资料图:湖北十堰交警开展酒驾集中查处行动。 赵伟 摄

 

  《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分别将醉驾、追逐竞驶以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入刑,规定为危险驾驶罪。

 

  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办理危险驾驶案件10万起,查处涉案人员10.1万人,其中,机动车驾驶人8.7万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1万人,其他人员3062人。目前共有2.6万人被判处刑罚,其他案件正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在查处的危险驾驶案件中,醉酒驾驶案件9.9万起,其中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60毫克/100毫升的3.94万人,严重超员案件691起,严重超速案件79起,运输危险物品案件49起,追逐竞驶案件12起。这些案件多发生在18时至次日3时,共占全部案件的74%。在涉案的10.1万人中,20至40岁最多,占57.4%;40至60岁次之,占33.7%;驾龄在4至10年的最多,占42.6%,1至4年的次之,占19.8%。

 

  公安部表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选取今年审结的危险驾驶十大典型案件,公布如下,希望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深刻认识到危险驾驶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珍爱生命,敬畏法律,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从严查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案例一:

 

  2017年1月4日,张某驾驶重型半挂车行驶至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福银高速公路644公里处时,被江西省高速交警总队直属二支队第二大队民警查获。经检验,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81.3毫克/100毫升。张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永修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案例二:

 

  2017年1月23日,魏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天津市宝坻区环城南路华苑东区东侧南门处时,与吴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发生致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检验,魏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60.3毫克/100毫升。魏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案例三:

 

  2017年2月12日,矣某驾驶小型载客汽车行驶至云南省

 

  安宁市太平街道时。因饮酒意识不清,将车辆驾驶到安宁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内。经检验,矣某血液酒精含量429.90毫克/100毫升。矣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安宁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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