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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帮芜湖弱势群体追回赔偿

2017-06-26 22:20来源: 芜湖新闻网浏览:手机版

  据大江晚报报道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是2017年继续实施的民生工程之一,为弱势群体维护了合法权益,撑起了一片蓝天。记者近日从芜湖市民生办获悉,今年全市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56件,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法律援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格局将进一步完善。

 

  据悉,我市法律援助的对象有三类,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公民,其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扩大受援人范围,可放宽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依照当地政府规定执行。二是符合规定的刑事案件当事人。三是享受特困供养待遇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残疾且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且无固定收入的;依靠抚恤金、救济金生活;因意外事件、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助的;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学生在校因遭受人身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依照国家规定,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十三类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但是应当提供与之对应条件相关的证件或者证明材料的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可到所在区县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

 

  记者了解到,截至一季度,全市审批法律援助案件已有1388件,完成率35%,办结案件253件,完成率6.38%,不少弱势群体已经受益。家住繁昌县孙村镇九连村的俞女士在南陵县一家服饰加工厂上班。厂里因为经济效益不好,倒闭了,老板一夜之间变卖机器,消失的无影无踪,辛辛苦苦工作了几个月,俞女士和另外十三人一分钱也没有拿到。就在大家最无助的时候,俞女士和大家带上工资欠条、身份证去南陵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律师随即调取证据积极展开工作,没多久俞女士就拿到调解书。44岁的杜先生自去年2月被一家北京的保安公司安排在超市从事保安工作,每月仅休息3天,在职期间,公司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也没有支付加班工资。找公司协商时,公司态度坚决。无奈之下,杜先生和另外有同样遭遇的3人于今年2月份来到弋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了帮助尽快解决纠纷,援助律师一方面主动与驻芜负责人联系,另一方面积极整理证据材料向仲裁委递交仲裁申请书。然而驻芜负责人已辞职且北京公司拒收了仲裁委的开庭材料。在再三转接之下,援助律师终于联系到了一位经理,公司最终付清赔偿款。(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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