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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名大学生为帮同学“刷单”陷校园贷骗局 被骗30余万(2)

2017-06-15 18:04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于是,李恒川找到了同样爱好摄影的闫方,让闫方帮忙找“客户”,拉到一个提成1500元。李恒川称贷款自己负责还,保证不出现问题。

 

  平日里,闫方看到李恒川频繁升级摄影器材,就很是羡慕。这时听得李恒川一说,原来是他“生财有道”,闫方没多想,便满口答应下来。

 

  2016年9月底至12月期间,闫方陆续找了28名同学帮忙办理“名校贷”业务。李恒川、闫方、初伟杰、孙韶庆为每名学生申请贷款1.5万元,最终获利30余万元。接着,他们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让钱“循环”起来。

 

  截至案发时,28名同学的贷款均已逾期,部分学生不得已自己垫资还款,而这30余万元均已被4人挥霍。

 

  大学生要注意信息安全,给个人信息加把密码锁

 

  今年4月17日,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就证据提取、案件定性等进行了沟通。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李恒川、闫方、初伟杰、孙韶庆的行为涉嫌诈骗罪,其中李恒川系主犯,依法对其批准逮捕;初伟杰、孙韶庆系从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闫方在侦查阶段已被取保候审)。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针对此案,该院一方面加强捕后跟踪督办,及时向公安机关送达了准确、详细的补证提纲,确保侦查活动顺利进行。另外,还积极开展走访排查,先后走访驻区5所高校,发出关于加强“校园贷”风险防控的检察建议,同时,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的拓展情况,确保有效打击“校园贷”违法犯罪活动。

 

  办案检察官建议,在校大学生要树立信息安全和维权意识,给个人信息加一把密码锁。被非法侵害时,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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