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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校长(园长)标准 园长要增强保教人员法治意识

2015-02-13 21:13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北京2月13日 记者张维 教育部今日公布了《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专业标准关注基础教育领域的突出问题。比如,标准提出,幼儿园要增强保教人员法治意识,严禁歧视、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三个专业标准沿用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的体例,均由办学理念、专业要求、实施意见三部分内容构成。其中,6方面专业职责细化为60条专业要求。每项专业职责有10条专业要求,由专业理解与认识(3条)、专业知识与方法(3条)和专业能力与行为(4条)三个方面组成。

 

    强调师德违规处罚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介绍,专业标准关注学校管理现实问题的解决。专业标准强调师德违规处罚。校长(园长)要注重培养优良的师德师风,要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专业标准强调教学改革要求。普通高中校长要落实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要落实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合理设置课程,落实综合实训、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的有关要求;幼儿园园长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防止和克服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同时,着重强调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青春期教育。

    专业标准关注基础教育领域的突出问题。普通高中不得违规补课和增加课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利用学校招生、学生顶岗实习、企业招工等谋取利益。

 

    是校长管理重要依据

 

    据了解,专业标准适用于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的正、副校长(园长)。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专业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区实情的实施意见。

    在具体实施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校长(园长)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制订校长(园长)队伍建设规划,严格校长(园长)任职资格标准,完善校长(园长)选拔任用制度,推行校长职级制,建立校长(园长)培养培训质量保障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校长(园长)队伍建设与管理机制,为实现学校(幼儿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有关高等学校和校长培养培训机构要将专业标准作为校长(园长)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重视校长(园长)职业特点,加强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根据校长(园长)发展阶段的不同需求,完善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校长(园长)培养培训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注重校长(园长)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校长(园长)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校长(园长)培养培训的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校长(园长)专业成长的科学研究,促进校长(园长)专业发展。

    校长(园长)要将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制订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学校(幼儿园)管理实践,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参加校长(园长)培训和自主研修,不断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努力成为教育教学和学校(幼儿园)管理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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