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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交数万学费发觉上当起诉退钱获法院支持

2014-10-22 21:28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随着国人保健养生意识不断提高,各种门派的“养生专家”和声称能治百病的“神医”纷纷登场。广东省广州市的几位市民在支付了数万元的高昂学费后,成为某位“神医”的学徒,却发现“神医”根本不授课。自觉上当的学徒们随即起诉该“神医”,要求退回全部退还学费。日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支持了这一诉请,判决“神医”退回5名原告的全部学费共计23.5万元。

    据原告迟女士等人诉称:她们在2012年初通过朋友介绍或宣传获悉,被告邓某创办了名为“宗X派”的组织,并创立一套所谓特效中医治疗方案,宣称能治疗癌症等重大疑难杂症,而且治好了很多人。邓某同时招收学员开班授课,称以支付3.5万至5万元人民币的培训费,就可享受终身学习。

    迟女士等人遂先后向邓某支付3.5万或5万元不等的费用,希望跟随邓某学习。但邓某在收取培训费后,并没有进行医学授课,只是在QQ群里发了一些医学常识。之后,邓某要求迟女士等人再交2000元的会员费,并称如果不交将被踢出QQ群,终止学习资格。迟女士觉得在邓某处并没有学到什么实质的医学知识,遂拒绝再交费,结果就被踢出了QQ群。

    迟女士等人认为,邓某冒充专家医生,利用人们急于治病及想学习中医帮家里人治病的心理,在没有取得医生资格,也没有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医疗培训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开办所谓中医培训班,非法收取原告的培训费用,并且不与学员订立培训合同,收取相关费用也不出示发票或收据。为此,迟女士等5名学员分别起诉到法院,诉请法院判令邓某退回全部学费。

    然而,邓某对自己的行为却另有一套说法。首先,他认为自己与几名原告之间的关系是咨询服务合同关系,并非教育培训关系,他只是创立了中医爱好者的平台,并以自己的知识、专长为原告提供咨询服务;其次,他认为自己并没有以任何方式对外宣传收费招生,所有信徒、包括原告等人都是通过熟人介绍而来,强烈请求向其咨询、学习中医养生方法,并自愿缴纳费用的;再次,原告等人也曾多次参加其组织的养生讲座、在线咨询等活动,并非完全没有收获。综上,邓某认为自己已提供了应有的服务和履行了应有的义务,要求法院驳回迟女士等人的诉讼请求。

    据介绍,该案庭审时,邓某并没有到庭,而是委托了代理人前来开庭,但仍有众多来自各地的“信徒”参加了旁听。庭审过程中,邓某的代理人及其“信徒”竟然要求法官称邓某为“大师”,不能称其为“被告”,后经法官当庭释法教育后才作罢。

    此外,据该案主审法官透露,前来旁听庭审的其他“信徒“还对迟女士等人起诉邓某的行为表示愤慨,认为她们动摇了“大师”的威望,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法庭经审理查明,原告迟女士等人与被告邓某并未订立书面合同,原告主张其与被告之间成立教育培训合同关系,提供了QQ聊天记录予以证明;被告则认为双方是咨询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向原告提供中医养生知识的咨询。被告未取得国家相关医师执业资格及教师资格,只获得了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的“经络调理师”《职业培训证书》

    法院认为,原、被告未订立书面合同,双方对合同标的、履行方式等权利义务的约定均未能提供充足证据予以证明,缺乏合同的基本内容,可见双方未能达成订立合同的合意,原、被告之间合同关系不成立,被告收取几名原告的款项应予以返还。

    据此,天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邓某全额退还迟女士等5名原告共计23.5万元的学费,并支付相应利息。

    案件宣判后,邓某不服提起上诉。记者获悉,其中一件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该案主审法官向记者表示,很多所谓的“神医”正是利用人们病急乱投医,同时缺乏医学和法律常识的空子而敛财;甚至有部分不法分子会将自己神化,通过非法创立教派、吸收信徒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市民必须提高警惕,避免损失钱财甚至落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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