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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法院:送法进校园以案教育青少年

2014-09-04 13:05来源: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为了向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彝良法院开展了“刑事案件巡回审、法制教育进校园”送法活动。9月2日,彝良法院法官将涉毒案件的庭审活动搬到彝良县第二中学校园内,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为全校2300余名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课。并当庭作出宣判,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经庭审查明,2014年4月,被告人张某在彝良县小草坝镇家中,先后两次以每个毒品海洛因零包100元的价格贩卖三个零包给吸毒人员陈某、卢某,并容留二人在其家中吸食。同年4月22日13时许,被告人张顺荣在其家中以每个零包100元的价格贩卖三个毒品海洛因零包给陈某、卢某后,容留二人在其家中吸食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毒品海洛因零包十五个,经称重为0.331克。
    根据查明事实,法庭对张某某当庭进行宣判: 被告人张顺荣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总和刑期三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并没收涉案物品。
    休庭和庭审中,彝良法院法官刘高云、公诉人普照贤、律师陶韬结合自身实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给在场的师生讲解了毒品的危害,希望广大青少年认清毒品的危害,进一步增强防毒、拒毒意识,自觉抵制毒品侵袭的能力,牢固树立了学生遵纪守法、远离毒品、拒绝毒品、珍爱生命的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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