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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安排严打暴力恐怖专项行动

2014-05-28 18:29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按照中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乌鲁木齐“5·22”暴恐案件的部署要求,安排严厉打击暴力恐怖专项行动。

  电视电话会议上,新疆高院党组书记闫汾新指出,开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是当前一项十分必要、十分紧迫、十分重大的政治任务,不仅关系新疆社会大局稳定,更事关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区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具体要求上来,清醒认识暴恐活动的重大危害,把审判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来,大力营造严打、严治、严防的社会氛围,坚定信心,勇于决战决胜。

  闫汾新强调,要坚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审判,坚决把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要突出以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制枪制爆、组织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为打击重点,增强工作主动性,及时了解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做好审判准备,确保案件起诉到法院后依法及时开庭审理,做到快审、快判。要在重点县市及乡镇搞好公开宣判,增强就案说法的有效性,充分发挥审判和宣判的作用,形成强大的震慑和威慑。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首要分子、罪行重大者,贯彻“顶格重判”的工作要求,对罪行极其严重的坚决判处死刑,要集中执行一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在法院环节得到不折不扣落实。高院成立督查组,对全区法院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全区各级法院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细化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上下一致、协调有序地推进严厉打击暴力恐怖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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