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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 大一学生因琐事捅伤室友

2014-05-28 13:26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近日,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作出批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受害人小舟(化名)同为广西某大学的大一学生,两人是室友关系。4月29日晚,李某发现自己的手机因为被人输错密码,导致手机锁住不能使用,李某便怀疑是室友所为。次日,李某买了一把水果刀,因回到宿舍洗头发现镜子丢失,遂带上刚买的刀到学校餐厅找小舟报复。在餐厅找到小舟后,李某拿起刀连捅小舟四刀,随后李某被校方管理人员控制,并移交警方。经诊断,小舟所受损伤程度目前为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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