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法院 >

车祸无情至亲离去 法官有爱送款上门

2014-05-17 12:19来源:彝良县人民法院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2013年3月,一场交通事故夺去了钟鸣镇钟鸣村的安某某年轻的生命,留下一个五岁的女儿安某婷和七十多岁的父亲安某碧,而安某婷的母亲吴某仙自2010年外出后,在诉状过程中下落不明。年幼的安华婷只能随祖父安某碧孤苦伶仃地生活。
    案件经法院审判生效后,保险公司便立即将安某某的赔偿款打到法院帐户上。而被害人的父亲年老,子女年幼,不能前往法院领款。为务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庭法官决定把赔偿款给祖孙二人送上门去。
    5月8日,在纪检组长吴仕奎亲的带领下,彝良法官冒着大雨,赶往钟鸣镇。钟鸣镇党委政府得知法官们要到当地送赔偿款的情况后,安排民政、妇联和村干部一同到了被害人的家中。
    在被害人家中,只有被害人父亲安某碧,经了解得知,安某婷已被其母吴某仙带走抚养,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能将抚养费实际用到安某婷身上,在镇、村等干部人员的参与下,法官立即将赔偿款进行分割,将安某婷应得部分暂交钟鸣镇民政保管,待后交给安某婷的母亲。
    得到赔偿款的安某碧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说,“车祸使我失去了儿子,但你们法官却让我感受到了共产党的爱民情,我年纪大了,担心这笔赔偿款会再次发生纠纷,你们却知道我的难处,对它进行分割,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谢谢你们,谢谢法官”。
    踏着稀泥回家的路上,法官思考着,也许“为民”就是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替当事人多想一点、多做一点,让当事人能满意人民法官,相信人民法院。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