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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代之先锋 担国家之大任

2014-05-16 13:35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今年5月4日,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颁奖仪式在北京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郭声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等领导亲切会见了获奖的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孟建柱勉励大家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当时代之先锋、担国家之大任,做到思想上有定力、学术上有功力、品格上有魅力,成为繁荣法学研究的带头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排头兵,创造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今天,本报刊发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简介及评选情况。

  王万华

  女,1973年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王万华同志专注行政程序研究二十年,提出了行政程序法的理论体系,是国内关于行政程序法研究的代表性学者之一,在行政法学界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其博士论文《行政程序法研究》是国内第一篇关于行政程序法研究的博士学位论文,荣获2001年度“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其代表性论著《中国行政程序法典试拟稿及立法理由》在学术界和实务界产生广泛影响,成为立法机关制定行政程序法的参照蓝本。她积极参与立法实践,研究成果直接为立法机关吸收、采纳,是国内首部地方统一行政程序法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主要执笔人。

  石静霞

  女,1970年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院长。石静霞同志分别于1998年和2011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和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获得博士学位。其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法,并特别关注中国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所面临的重大现实法律问题。石静霞同志具有敏锐的研究视野和出色的科研能力,其博士毕业论文《跨国破产的法律问题研究》明确建议我国应采取有限制的普遍性原则解决跨界破产问题,荣获2000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近年来,她先后在国内外顶尖学术刊物发表多篇中英文学术论文,出版中英文学术专著近十部,获得多项奖励和荣誉。

  申卫星

  男,1970年生,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其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和卫生法学,至今出版专著、教材16部,发表学术论文60篇,其中两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研究成果有广泛的学术影响。申卫星同志注重跨学科研究,主张未来法学的发展将由学科主导转为以问题主导,倡导法学理论面向实践开放,提倡开展“临床法学”教育,努力尝试开拓法学研究新领域,在全国法学院校中率先开设了《中国卫生法专题研究》。他关注对社会实践的法律回应,曾多次应全国人大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邀请,参加合同法、物权法、医疗卫生法和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等立法研讨,为国计民生建言献策。

  冯果

  男,1968年生,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珞珈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冯果同志长期致力于经济法学和商法学研究,是我国在公司资本领域进行开创性研究的代表性学者之一,先后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出版专著4部,其中30余篇学术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摘》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其代表性专著《现代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是我国公司法领域的奠基之作。他提出的公司法律制度由资本信用向资产信用转变的新理念和民生金融、法制金融等思想对推动金融法理论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先后参加了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地方立法的修订工作。

  刘艳红

  女,1970年生,东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院院长,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资助以及多项奖励和荣誉。刘艳红同志在刑法学领域孜孜以求20多年,其学术理论自成一家。她先后主持国家和省部级重要科研项目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在权威刊物《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上发表论文15篇,被《新华文摘》《高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载50余篇。其代表性专著《实质刑法观》引发了刑法学界对于形式与实质刑法观的大讨论,推动了中国刑法学界真正意义上的学派之争。她多次参与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和疑难案件的论证活动,为维护刑事正义积极建言献策。

  齐延平

  男,1968年生,山东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校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齐延平同志长期致力于法理学、宪法学和人权法学的研究,积极参与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与攻关,成果丰硕,在《中国法学》等权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多篇,研究成果多次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摘编或转载。近年来,他主持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的立法工作,参与国际法律与人权交流工作,2008年受国务院新闻办特邀,作为主要执笔人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的起草工作,2013年被聘为外交部人权专家库成员。

  肖建国

  男,1969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肖建国同志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强制执行法等领域的研究,出版专著40余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先后获教育部第三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三等奖、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著作二等奖及其他各类奖项。肖建国同志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中国法学会等多项课题,在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受到广泛认可,曾在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挂职,参与多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起草、修改和论证工作。

  张生

  男,1970年生,北京交通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先后获得“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霍英东青年研究基金”等多项奖励和荣誉,曾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张生同志长期专注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研究,在《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有10余篇论文为《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转载,出版和主编专著5部,合作撰写、翻译著作8部,提出“民法法典化”不同于“法典编纂”的学术观点。他积极倡导并努力践行以传统法律智慧回应当下法治变革的治学理念,先后参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草案)》的起草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工作条例》的修订工作。

  罗培新

  男,1974年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科研处处长。罗培新同志为学勤勉,治学严谨,成果丰硕。早在2004年,他就在其研究报告《非流通股流通方案的法律解释》中提出了“股改对价理论”,推动了证券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近年来,他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权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篇,翻译出版译著10部。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教育部、上海哲社等多项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获得第五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上海市第十届哲学与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等多项省部级奖励。虞政平

  男,1968年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担任多所政法院校和法学院的兼职教授或研究员。虞政平同志在民商法尤其是公司法领域造诣深厚,在再审程序和司法制度等领域取得开创性研究成果,为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创新作出了突出贡献。其专著《股东有限责任——现代公司法律之基石》已成为国内外研究法人制度最具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之一,也是国内多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的必读书目。另一代表性专著《公司法案例教学》也成为当下国内办理公司纠纷案件最为重要的参考资料。其翻译出版的《现代公司法之历史渊源》《美国公司法规精选》《英国公司法规汇编》为推动和繁荣我国公司法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学术资源。

  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

  王志强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龙卫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石佑启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教授

  冯玉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 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江国华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许传玺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教授

  沈 岿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步洪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处长

  张泽涛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张 翔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郑少华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单文华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俞 江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徐涤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黄文艺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梁上上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谢鸿飞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谢增毅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科研处处长、副研究员

  廖永安  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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