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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实现基层法院参审率80%

2014-05-09 13:09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记者余东明 通讯员郭德民“6月底前全面完成‘倍增计划’;年底实现中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30%、基层法院达80%目标。”近日召开的山东全省人民陪审工作推进会要求进一步完善选任、参审、管理、保障四项机制,实现人民陪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据了解,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去年将人民陪审工作确定为“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并于今年初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工作实施意见》。目前,山东省共增选人民陪审员5865人,总人数达11688人。在全省诉讼案件基数较大的情况下,2013年人民陪审员陪审率为49.5%,同比上升7.5%,今年一季度达59.2%,同比上升16%。

会议要求,在选任机制方面,拓宽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确保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三分之二;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协助执行、陪同接访等制度,认真落实“随机抽取”原则;全面推广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和后备人选信息库,实现随机抽取、开庭排期、业绩档案自动生成等一体化运行模式;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工作经费单独列项、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规定,探索建立经费保障标准定期调整机制。此外,大力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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