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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位律师:曾使英女王废鞭刑 签首个平等条约

2014-05-08 13:03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伍廷芳(1842-1922),广东新会人,生于新加坡,3岁随父母迁居广州市郊芳村。14岁进入香港圣保罗书院读书,毕业后任香港高等审判庭译员。1874年,他“奋发走英伦,入林肯律师学院,习法律,开游学之先河”,成为中国近代自费留学的第一人。1877年1月毕业,获得英国林肯律师学院法律博士学位和英国大律师资格,成为中国近代史上获此殊荣的第一人。

        伍廷芳是中国自费留学第一人、中国近代第一个法学博士、大律师。邹鲁在《中国国民党史稿》中称:“论者谓国人得为外国律师者,公为第一人。”伍廷芳对民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宣传起了重要作用,其主要著作有《伍延芳集》、《中华民国图治刍议》、《美国视察记》、《伍秩庸先生公牍》等。图为伍廷芳夫人。

        早在1867年2月,港英政府颁布《维持社会秩序及风化条例》,其中第十八条赋予港督以公开招商开赌的权力。伍廷芳认为,聚众赌博合法化是对中国人的侮辱,且奖励赌博决不为法治精神所允许,因而上书港督要求收回成命。但伍廷芳人微言轻,他的声音并没有受到重视。1874年,伍廷芳告别温馨的家庭,带着对西方文明的向往,“奋发走英伦,入林肯法律学院,习法律,开游学之先河”。

        1878年8月颇具开明思想的港督轩尼诗宣布废除针对中国人的公开笞刑,此令一出,即遭在港英国居民的强烈反对,伍廷芳则旗帜鲜明地支持港督,认为笞刑有违平等与人权原则,理当废除。10月7日在港英国居民举行民众大会反对废除笞刑。11月130多名华人名流署名请求英女皇留任轩尼诗,另有2000名华人签名要求英女皇废除香港笞刑。上述两封请愿书皆由伍廷芳等人交给港督,此后不久均获英女皇批准,从此香港正式取消笞刑。

        在香港执业的经历使伍廷芳强烈地感觉到,国家弱则华人律师无用武之地。他从此开始为废除治外法权进行不懈的努力。带着强国富民的梦想,1882年,伍廷芳离开香港,北上天津,出任李鸿章的幕僚,襄办洋务。从1882年至1896年,伍廷芳在李鸿章幕府生活了14年,被李鸿章倚为左右手,随后逐渐走上了外交家的道路。图为李鸿章1888年1O月9日与唐廷枢、伍廷芳、周馥等清政府官员出席天津至唐山铁路通车典礼。

        伍廷芳在洋务运动开始后,于1882年入李鸿章幕府,出任法律顾问,参与中法谈判、马关谈判等,1896年,出任驻美国、西班牙、秘鲁公使,签订近代中国第一个平等条约《中墨通商条约》。1902年,伍廷芳和沈家本一同被推保为修律大臣,他提出了包括删除酷刑、实行陪审和律师制度等一系列先进主张。 1907年,再次出任驻美、墨西哥、秘鲁、古巴公使,两年后回国。

        伍廷芳在清末先后两次出任驻外公使。1896年10月他临危受命首次担任中国驻美、日、秘鲁等国公使,此后五年,他在保护华工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907年9月23日,因美洲排华风潮再起,朝廷再次起用他为出使美、墨、秘、古大臣。他多次发表演讲,以娴熟的英语和广博的国际法知识,运用国际法准则和国际惯例,维护华人、华侨的利益,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

        1902年5月13日伍廷芳与“刑名精熟”的沈家本一起受命担任修律大臣,即本着“模范列强”、“变法制”、“择善而从”的宗旨,创立修订法律馆。据沈、伍的上奏,截至1907年6月28日,修订法律馆先后翻译各国法律文本及法学著作78种。

        他还先后主持起草了《大清商律》、《大清印刷物件专律》、《商会简明章程二十六条》、《铁路简明章程二十四条》、《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以及《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等新法。

        这从法律上确立了商人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此后,中国商人作为一支重要的力量活跃于中国近现代社会舞台,在1905年的抵制美货运动、随后的收回利权运动以及辛亥革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1896年底,他在写给清朝驻美公使伍廷芳的信中即建议仿照西方宗教仪式,在美洲的海外华人中劝设孔庙。此图即为伍廷芳在美国劝设孔教堂。

        辛亥革命爆发后,伍廷芳在上海宣布赞成共和,致函清廷,劝告清帝退位。上海光复后,与陈其美、张骞等组织“共和统一会”,又被光复各省推为临时外交代表,与各国交涉。稍后又任南方民军全权代表,与袁世凯派出的北方代表唐绍仪举行南北议和谈判,达成袁世凯迫清室退位,赞成共和。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出任司法总长兼外交部长。

        1922年6月23日伍廷芳去世,孙中山得到此噩耗时,伤心不已,对左右说:“陈逆叛变,祸国殃民,但总长忧劳过度,遂而不起,我们后死者,应同心努力,戡平叛乱,然后可以慰伍总长真灵,完成革命大业。”孙中山甚至还说:“今日伍总长之殁,无异代我先死,亦即代诸君而死……吾军惟有奋勇杀敌,继续遗志,使其瞑目于九泉之下。

        伍廷芳逝世之时,正是陈炯明炮轰总统府的时候,他在悲愤交加之中病重去世。家人按他的遗愿进行火葬,埋在广州东郊黄花岗附近的一望岗。十几年后,他的儿子伍朝枢也因病去世,与父亲合葬一起。“文革”其间,伍廷芳墓地的铜像被拿去大炼钢铁,墓园也被工厂占领。一直到1988年,伍廷芳父子墓才被迁至越秀山中山纪念碑的东面山坡上,紧靠着孙中山读书治事处与中山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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