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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富源煤矿瓦斯爆炸事故5人涉渎职犯罪被刑事立案

2014-05-07 12:45来源:云南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昨日,晚报记者从富源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截至5月5日,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已先后对“4·21”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背后涉嫌职务犯罪的5名国家工作人员刑事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富源县红土田煤矿“4·2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现初步查明: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徐某某、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后所分局局长钱某某等5人涉嫌渎职犯罪。他们有的明知红土田煤矿非法超程越界违规组织生产,却滥用职权签批准予生产;有的虽然发现红土田煤矿违法违规采掘却未向领导汇报,也未对红土田煤矿的违法采掘行为采取有效监管措施,放任该煤矿在未批区域违规设置作业点,长期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让矿工在通风性较差的条件下作业,最终酿成了“4·21”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名矿工不幸遇难的严重后果。

  据此,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渎职犯罪的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徐某某、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后所分局局长钱某某、工会主席王某某、分局副局长胡某某、安全监督员黄某某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刑事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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