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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大法院的附属机构

时间:2014-04-19 13:23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韩盼盼 点击:[评论]

 本网讯  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除了具有最高审判权外,还有管理韩国司法系统的行政权力。由首席大法官和其他大法官组成的大法院议会,是大法院内部最高权力机构,决定重大行政事务。同时,大法院设立了多个附属机构具体执行大法院议会决议并负责具体行政事务管理。

  行政部

  大法院行政部负责处理法院愈加复杂的具体行政事务。行政部总长由大法院首席大法官在大法官中任命,次长在法官中任命。总长在首席大法官的领导和监督下对行政部及各级法院行政事务负全责,次长协助总长开展工作。如果议题与法院有关,行政部总长、次长可以参加国会和内阁的相关会议。同时,在由大法院院长决策引发的行政诉讼中,行政部总长担任被告。目前行政部设有十余个内设机构:

  计划与合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法院工作计划与合作,国际事务,预算申请与执行,组织并实施改革,法院建设规划与设施维护;司法程序办公室负责完善诉讼工作机制,包括对具体审判程序规则的修订;司法政策研究室配有裁判研究法官,负责司法制度与政策的研究;行政管理办公室负责执行一般性行政事务,例如大法院设施维护、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等;注册局负责不动产登记,合伙登记,家庭登记及提存;司法网络技术局负责维护和开发司法信息技术系统,并设有司法档案中心;诉讼事务局负责受理案件,诉讼服务,管理法庭记录,监督管理法院公务员;司法伦理检查处通过开展各类活动、制定各类措施提升司法职业伦理;人事管理处负责管理法院人事事宜;公共关系处负责处理公共关系与司法宣传;安全处负责预防和处置紧急事务。

  较之10年前,行政部目前的内设机构及职能发生了较大变化,如负责法院硬件建设的法院建设局等传统部门并入其他部门,并新成立了独立的信息技术、司法伦理、法院安全事务主管部门。

  司法研修院

  司法研修院成立于1971年1月,为法官和司法研修生提供理论与实践培训,有时应政府要求还会开办特殊培训班。研修院由院长、副院长、教授、讲师组成。院长直接在首席大法官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院长一般从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中任命,副院长从首席检察官中任命。教授从法官、公共检察官、律师中任命。目前研修院有教授61人,其中44人是法官,17人是公共检察官。研修院主要有三类研修项目:

  司法研修生项目:通过司法考试者进入司法研修院,进行为期两年的培训后,有资格成为法官、公共检察官或律师。研修生被视为公务员,由国家发放工资。2013年开始,韩国开始实行美式法官选拔方式,预备法官需要在公共检察官和律师者中选任,并需要继续在司法研修院进行两年培训。目前的两年制培训课程中,法学理论课主要有法理、部门法、外国法,法律实践课主要有律师辩护、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公诉等。此外,还有法律职业伦理、法律相关领域等方面课程。研修生还会有在法院、检察厅、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机会。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正在研修院受训者,可以通过担任军法官或公共辩护律师的方式代替服兵役。

  法官项目:该项目主要提升在职法官司法能力。研修院会按照受训法官司法工作经验和法律专业领域组织具体培训,主要采用专门研讨班的形式。新任命法官培训和市郡基层法院法官培训较有代表性。

  司法政策研究项目:研修院有司法教育、司法政策等方面的长期研究计划。还与国内外各大科研院所保持学术联系,并将研究成果及时应用到审判实践中。此外,研修院为韩国法学研究生院提供实习,并为公共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提供帮助。

  法院公务员教育院

  韩国法院实行法官与法院公务员分类管理。法院公务员与政府公务员同样划分等级,一级为最高等级。1979年1月成立的法院公务员教育院,主要为书记员、执行官、法警及其他员工提供教育培训。若首席大法官同意,也为宪法法院、韩国法律援助协会提供培训。教育院院长由首席大法官在法官和一级法院公务员中任命,教员在四级和五级法院公务员中选任,目前有14名教授和4名高级讲师。

  研修院提供管理水平培训、职业培训和特殊培训三种培训项目。管理水平培训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级,面向三至五级法院公务员。职业培训分为基础、实践和专业三种,基础课程面向新入职法院公务员,以及刚刚通过七级公务员晋升考试者。实践课程针对五到九级公务员。专业课程涵盖了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上诉、执行、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提存、破产等领域行政事务。特别培训项目为四到九级法院公务员提供信息技术培训以及法警培训。

  法院图书馆

  法院图书馆不仅管理法院判决、法典、工作汇编等司法文献资源,还负责对上述文献的研究和出版。出版物包括大法院判例集、大法院判决评论、大法院大法庭判决、大法院判决摘要、大法院工作报告、下级法院工作报告、大法院法律评论、重大判决英文译本、判例选编、法律词汇标准拼写指南等。

  图书馆馆长级别相当于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在大法院首席大法官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帮助各级法院图书馆工作。根据大法院工作规则,图书馆下设负责日常行政总务工作的行政处,以及出版与编辑处、技术处、知识管理与服务处。

  先进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使得图书馆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向法官和公众提供种类繁多的数据库:大法院图书馆数据库,该数据库允许在线访问查阅全部馆藏文献,经由作者授权,访问者还可以打印相关文献。同时,接受书籍购买、典藏及复印等相关查询;司法信息系统,该系统可以通过大法院网站或内网进行访问,主要提供法院判决、法律法规、书面资源、大法院解释规则等,为法官处理案件提供准确的信息服务,并向公众开放;法律信息数据库,该数据库主要为司法信息系统做支撑,提供完整法律法规,每年都会进行修订;外国法律资源数据库,通过法院内部局域网可以查询诸多来自美国、欧盟、日本、中国的案例、法律法规、评述、法学期刊等信息,此数据库还有韩日法律术语翻译系统,便于法官直接查阅日文资料;原始文件数据库,储存损坏、稀有或老化的馆藏文件的图像数据,确保原始资料永久保存。

  量刑委员会

  量刑委员会根据2007年《法院组织法》修正案成立。其职能在量刑阶段中,对法官要考虑的要素加以体系化,对犯罪特性、犯罪的态度、犯罪的危害程度等要素进行类型分类,由此向法官提供最终的量刑标准,促使类似情况案件有类似判决,从而确保国民对判决的信任和可预测性。但量刑指南并非强制性,仅具指导性。

  量刑委员会由13名成员组成,包括委员长和一名常任委员。委员长由首席大法官从具备15年以上司法经验的法官、公共检察官、律师中选任,委员从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者中选任。但入选的律师和检察官需要法务部及韩国律师协会的推荐信。每名委员任期两年,可以连任。秘书处负责量刑委员会的日常行政事务。

  2009年7月开始,第一届量刑委员会出台了杀人、行贿、性犯罪、抢劫、贪污、伪证及诬告陷害犯罪的量刑指南,第二届量刑委员会出台了诱拐、欺诈、盗窃、私造文书、妨碍公务,以及涉及食品安全和毒品有关犯罪的量刑指南。第二届量刑委员会结束后,量刑指南已经可以适用于所有被起诉案件的43%。第三届量刑委员会正在对交通违法、纵火伤人、勒索、违反选举法、逃税、侵犯知识产权、财务和经济犯罪进行研究。本届委员会工作完成后,量刑指南将涵盖所有被起诉案件的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