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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正栩:“知心庭长”解纠纷

2014-03-28 13:35来源:法制日报 浏览:手机版

□本报记者袁定波

    本网讯  “找朱法官说案件上的事谁也进不了她家门,但她办公室的门永远敞着。”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兼闹店人民法庭庭长朱正栩被群众亲切地称为“知心庭长”。近年来,她年均办结案件300件以上,调撤结案率达93.8%,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闹店法庭辖区是农业乡镇,案件多是家长里短、邻里纠纷,虽然标的额不大,但朱正栩对于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尽量调解结案。她常说:“乡亲之间谁还没有个摩擦,和睦相处是第一位的,有1%的调解希望,我就要做100%的努力。”

    原告柳某夫妇因儿子落入村外池塘溺水死亡,起诉要求被告某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某村委会、某烟草分公司共同赔偿损失148000元。因被告之间相关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第一、第二被告均缺乏赔偿能力,原告与三被告就赔偿问题多次发生矛盾冲突。

    朱正栩积极为合作社寻找到新投资人,促使新投资人以合作社新负责人的身份与原告柳某夫妇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9万余元并当场履行,妥善化解了矛盾。

    朱正栩一直认为,做一名好法官不仅需要法律素养,更重要的是要心中有爱,要真心热爱人民群众,关注困难群体,只有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到群众心里。

    2013年1月,朱正栩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她说:“尽管身份不同,但宗旨是一样的,人大代表的身份是我一生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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