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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将建立

2014-03-01 13:05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法制网北京2月28日 记者王晓雁 2013年,全国质监系统共查处各类质量违法案件11.7万起,涉案货值金额达48亿元,查办大案要案2959起。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陈熙同在今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推动我国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质检总局将推进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对严重失信违法的企业在法律上严惩、在社会上曝光。

  质检总局今日公布的《2013年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质检系统12365机构共受理业务咨询、举报和投诉业务总量82.5万起,其中举报6万起,投诉3.98万起,投诉举报排在前3位的产品分别是非酒精饮料、肉制品、手机。在全国质检系统受理的用户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申诉中,食品、家具、轿车成为申诉量排在前3位的产品。

  陈熙同介绍,一年来执法督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问题集中在四个方面:儿童用品生产企业制假售假违法行为隐蔽,许多儿童用品加工企业规模小,生产条件差,记录不规范;农资质量违法行为仍然较多,其中,化肥主要违法行为仍为有效含量不足和产品虚假标注、无证生产等;装饰装修材料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建筑用砖强度不合格、防水材料不防水、电线电缆偷工减料等是建材质量违法中的突出问题;汽车行业拼装问题突出,翻新废旧、回收安全气囊以及整车质量违法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除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外,陈熙同还透露,质检部门将会同国资委、工业与信息化部等部门起草《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质量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制造业质量升级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构建制造业质量升级的长效机制;推动企业建立质量首负责任制度,哪个环节发现质量问题,就由哪个环节的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先行进行赔偿,倒逼生产经营者强化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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