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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被表彰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

2014-03-01 12:15来源: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办公室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2月27日,河南省信阳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罗山县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2013年度绩效考评中,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33名;在全市法院2013年度绩效考评中,位居全市法院第1名,被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罗山法院楠杆人民法庭荣立集体三等功,杨帆等2名个人被表彰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王祖华等2名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3年,罗山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按照“全市保第一,全省争先进”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做好审判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全县的社会和谐稳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625件,比上年增长37.6%,审执结2203件,比上年增长24.8%;再次被市中院评为优秀基层法院,庭审评查受最高法院表彰,宣传工作、调研工作、信息化建设被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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