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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司法所长当选“南京好市民”

2014-01-26 19:17来源:江苏司法行政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1月20日,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举行“感动南京”2013年度人物颁奖大会,罗素、穆金荣和夏延安3位司法所长获得“南京好市民”荣誉称号。其中,罗素、穆金荣获评“敬业奉献、诚信公道好市民”,夏延安获评“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好市民”。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市长缪瑞林等领导为他们颁发了荣誉证书。

  罗素,鼓楼区司法局挹江门司法所所长。近年来,先后荣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南京市优秀司法所长”。五年多来一直奋战在调解工作的第一线,成功调解各类纠纷3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8%,为挹江门地区的平安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穆金荣,浦口区司法局顶山司法所所长。近年来,先后荣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江苏省人民调解能手”、“江苏省五五普法先进个人”、“江苏省社区矫正先进个人”。自1999年10月担任顶山司法所所长以来,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0余件,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之为“和事佬”、“法律老师”,党委政府则视他为做群众工作的良将。

  夏延安,溧水区司法局柘塘司法所所长。近年来,荣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江苏省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自1996年担任柘塘司法所长以来,不计较个人名利,忘我工作,始终带头奋斗在社会矛盾化解的第一线。他曾在外出调解途中遭遇一场车祸,造成全身五处骨折,右手臂臂丛神经完全损伤,但他仍带伤上阵,为1000多名农民工讨回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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