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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充当私宰点保护伞

2014-01-15 19:34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原标题:私宰点多次被举报仍存在 执法人员充当保护伞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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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山泽/漫画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圳梅林上沙墓园“私宰肉”事件,有了新进展。1月10日,经深圳市检察院决定,梅林街道执法队三中队负责人冯湘晖和执法队协管员唐云高、林惠博,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逮捕。

    他们如何与私宰点暗通款曲?

    自2013年12月24日起,有媒体连续报道称,在深圳梅林上沙墓园,每晚有超过200头未经卫生部门检疫的生猪被运到这里非法宰杀,数万斤私宰肉从这里流向市场。记者举报后,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却扑了个空,因此怀疑有人通风报信。

    报道引起了检察机关的高度关注。2013年12月25日,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介入调查。次日,冯湘晖等三人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立案侦查,随即被刑事拘留。

    据悉,该私宰点已存在多时并曾多次被投诉举报,但仍然“顽强”生存。2013年12月23日凌晨,媒体记者去现场举报,私宰点车辆却载着生猪和猪肉迅速逃离,导致执法人员扑了个空。

    对此,检察机关披露了部分细节:当晚记者现场举报后,负责该片区的梅林街道执法队三中队负责人冯湘晖,不是马上带队去查处,而是一边将行动计划告诉协管员唐云高等人,一边故意拖延,通过向记者介绍情况、烧水泡茶等磨蹭时间,以便私宰点能有效撤离。其间,协管员唐云高、林惠博迅速电话联系上私宰点,向其通风报信。等执法队来到私宰点现场时,自然已是“人去猪空”。

    记者怀疑有人通风报信的消息见报后,心中有鬼的唐云高、林惠博等人甚是紧张,12月24日晚上他们聚在一起商量,并想到了一条拙劣的“对策”:将手机中私宰点联系电话的名称改成唐云高的老婆。但在检察机关的调查面前,一举崩溃。

    徇私情私利,将他们推进了渎职深渊

    本是打击私宰肉的执法者,为何反成了“保护伞”?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2013年8月,冯湘晖带队查处了该私宰点,并扣押了一批私宰的工具。但很快,冯湘晖的同事、梅林街道办的一位司机便过来说情,请求冯湘晖对该私宰点“多加关照”,并答应在冯湘晖提拔时帮忙“说话”。自此,冯湘晖对该私宰点睁只眼闭只眼,甚至经常在接到市民投诉后准备执法时“提前告知”。

    协管员唐云高、林惠博,都曾被冯湘晖安排到该私宰点执行过守点任务,均很快被私宰点的红包“搞定”,并答应“关照”。每次执行守点任务时,他们都会提前离场、对私宰情况视而不见、回去报告称“没有发现生猪”。

    该私宰点逐渐成为执法队眼中的真空地带,执法队员有时过来转一下就走,有时就在下面喝喝茶,有一次甚至在接到市民“山上有人夜半杀猪”的投诉后质问道:“你看见了吗?”

    深圳市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检察官杨笑琼告诉记者,徇私情、徇私利都属于渎职的“徇私”情节,“很多人都是由于徇私情、徇私利,将自己推进了犯罪的深渊。对于滥用职权犯罪中有徇私情节的,会依法予以加重处罚”。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背后的职务犯罪

    近年来,深圳市检察机关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非常重视对媒体报道和网络信息,特别是涉及食药安全、医疗购销、教育、住房、就业等民生领域的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工作,从中挖掘职务犯罪线索。

    单就猪肉问题而言,除此案外,近两年深圳市检察机关还查处了另外几起渎职案件:

    2012年4月,媒体报道深圳光明新区某窝点日产万斤死猪肉并流入市场。很快,光明新区光明执法队工作人员潘某等三人被检察机关以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侦查,并深挖出了背后的受贿行为。后来,潘某等三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2012年10月,媒体报道深圳龙华新区观澜生猪批发行“检疫走过场”等,检察机关迅速介入。很快,观澜街道动植物防疫检疫中心的12名工作人员被检察机关以食品监管渎职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办案发现,该12人分别收受屠宰场经营者数千元至上百万元不等的贿赂。该12人均被提起公诉,其中数人已获判。

    2013年10月,深圳市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从广东南雄市等地流入深圳的猪肉中含有“瘦肉精”,背后可能有渎职犯罪,于是将线索通报给当地检察机关,并协助查处了多名“瘦肉精”事件背后的渎职人员。

    “这些案件提醒我们,行政执法程序如何规范与完善、行政执法过程如何加强监督及执法人员的素质、临聘协管员的工资待遇等问题,都值得进一步反思。”杨笑琼说。吴伟东 汪林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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