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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洁--庭上一分钟,庭下十年功

2014-01-08 19:04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原标题:庭上一分钟,庭下十年功 ——访“最美检察官”、青海省格尔木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陈永洁

2013年10月,记者曾在青海省检察院采访过陈永洁。那是她来省检察院参加全省检察机关第二批检察业务专家评审会。作为候选人,她对自己的课题《论诱惑与侦查》进行了演讲及多媒体演示,语言精练流畅,内容丰富深刻,吸引了在场的诸多评选专家和参听人员。最后,她被评定为第二届青海省检察业务专家。

时隔不久,又从北京传来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陈永洁荣膺“最美检察官”称号。两天后,她到青海省检察院参加网上办案培训班,利用培训的间隙,记者采访了她。

记者:祝贺你获得“最美检察官”的称号!能谈谈你的感受吗?

陈永洁:说真的,我很感意外。我能得到这样的荣誉,是各级组织和领导对我的关心和厚爱。我只有心存感激,感谢格尔木市检察院多年来对我的培养和信任,感谢同事们给予我的支持和鼓励。荣誉背后是沉甸甸的责任,我将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和学习,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发挥自己的能量,为我钟爱的检察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记者:这次你来省检察院参加网上办案培训班,听说你年迈的父母都在西宁,你能抽空去陪他们几天吗?

陈永洁:培训班两天时间就结束了。之后我就得乘下午的火车赶回格尔木去,还有几个庭要出,不赶紧回去不行啊!陪父母还有时间,等以后吧。

记者:等以后?上次采访时,你也是这样说的。记得当时你说刚办完一起在格尔木很有影响的案子,能不能介绍一下你出庭支持公诉的情况?

陈永洁:你说的是格尔木市农牧局蔬菜办原主任李强贪污案。该案移送起诉时,认定其中一起犯罪事实的证据不足,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引导侦查取证,获取了大量新证据,为准确指控犯罪夯实了基础。法庭调查阶段,我们从证据来源,搜集程序,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及证明效力等方面层层递进、全面举证。同时还采取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将案件证据再现在屏幕上,使参与庭审人员对案件有直观认识。辩论阶段,面对辩护人提出的改变定性、删减犯罪数额等辩护意见,我准确运用证据及法理,有理有据地进行了反驳。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我又深刻分析了被告人职务犯罪的内在原因,用情与法的完美结合,感化了被告人,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服法。最终,法院的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

记者:你从事公诉工作有17年了,能否举例说明你是怎样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的?

陈永洁:在办理何建方非法经营案时,因该案被告人拒不认罪,缺乏直接证据,且案值较大,为了准确把握处理案件,本着负责的原则,我将年幼的孩子放到远在异地的父母家中照看,自己则连夜乘火车赶往拉萨取证。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获取了客观真实的证据,为出庭支持公诉打下坚实基础。正是这次拉萨之行使案件有了重大突破,此案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案件。

记者:你对自己从事的公诉工作怎么看?


    陈永洁:我觉得公诉工作平凡而又神圣,我很喜欢。我深深地知道要做一名优秀的公诉人,必须具有出庭支持公诉的硬功夫。“庭上一分钟,庭下十年功”,平时一有时间我就学习法学理论,积累法律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即席答辩能力。同时,事前还要做一系列精心的准备,事后总结每一次的出庭经验,以此来提高自己的公诉水平。做好公诉工作是我的职责,干不好,又怎能对得起检察官这一神圣的职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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