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务e线 >

自贸区走私逃税等罪认定有变

2013-11-24 12:15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境内关外”致前置法律变化影响刑法适用

自贸区走私逃税等罪认定有变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派驻自由贸易区检察室(委托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管理)11月5日正式成立至今,已初步配备具有国际贸易、金融、商贸等专业知识的10余名检察官,正积极为自贸区建设提供专业化检察法律服务。

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如果说金融、外汇、税收等制度是自贸区的一线建设,紧急而迫切,那么良好的司法环境、具有国际视野的检察配套制度可谓二线建设。派驻检察室虽不属一线之列,却可以未雨绸缪,为自贸区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专业的廉政保障。”

陈旭认为,目前派驻检察室可以集中力量查办专业案件,及时进行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宣传,并开展相关法律政策研究。条件成熟时,上海市检察院将来可能在自贸区设置派出检察院。

“自贸区总体方案原则通过后,我院随即成立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领导小组,围绕最大限度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筹建组和调研组兵分两路开展工作。”上海市检察院金融检察处处长肖凯告诉记者,随着自贸区的启动,除传统盗窃、故意伤害等犯罪之外,必将新增诸如洗钱等新类型犯罪。

“这些新型犯罪亟需检察机关及时研究应对,并加强与工商、海关、税务、外汇等主管部门协作。派驻检察室的专业化办案队伍,为查办自贸区内新型犯罪做好了准备。”肖凯说,在“境内关外”的自贸区,尽管可能暂停实施与贸易、金融和外汇等相关的法律,但发生在自贸区内的违法犯罪行为,仍将适用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

长期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已建设一套成熟的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机制,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更是积累了上海世博会、迪士尼等重大工程中职务犯罪预防经验,如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招投标工作进行把关审查,通过“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工程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全程同步廉政咨询等,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肖凯介绍,接下来几年里,自贸区将有大量基础设施以及配套建设,在新制度探索实施过程中也会存在诸多法律空白点、自由裁量点。

另外,自贸区内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对刑法适用将产生影响,最直接的就是行政犯的认定。行政犯罪是以违反前置法律为前提的,前置法律发生变化,其罪与非罪的认定也随之变化。例如,未经许可买卖外汇行为在当前外汇管理法律体系下属于违法,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而在自贸区内将实施人民币自由兑换,也即买卖外汇行为不再经过审批,这类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前提将不复存在。同理,涉及进出口、边检、工商监管等领域的罪名,如走私罪、逃税罪、逃避商检罪、抽逃注册资本罪等,犯罪构成及司法认定也将相应发生变化。为此,派驻检察室也将关注新型法律政策问题,为自贸区建设决策提供司法建议。

据悉,派驻检察室目前具备基层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包括办理自贸区内的刑事案件、查处自贸试验区内的职务犯罪、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及金融、航运、商贸等领域犯罪预防工作、参与自贸试验区有关法律调整制定并提供相关检察意见等7项职能。记者孟伟阳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