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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学生案或追究主管部门领导责任

2013-10-09 16:57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法制网北京8月9日讯 记者 张维 针对最近媒体再次报道几起教师侵害学生的恶性犯罪案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今天再次重申:对教师中的这些败类坚持“零容忍”,对个别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甚至违法犯罪行为,出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有关案件发生后,教育部门要立即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事实,坚决果断把违法犯罪人员清除出教师队伍,配合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因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管理松懈,违规使用受到开除公职或解聘处分人员继续从事教师工作而发生侵害学生案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校长和教育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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