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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摔童案16日开审 检方称系累犯应数罪并罚

2013-09-30 17:36来源: 北京晨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一中院获悉,一中院将于9月16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开庭审理备受关注的大兴摔童案。此前,摔女童的韩磊以及开车带韩磊离开现场的李明,分别被市检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和窝藏罪提起公诉。

  检方认为,被告人韩磊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明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韩磊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明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撤销假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案情回放

  韩磊于2013年7月23日20时许乘坐李明驾驶的白色北京现代牌轿车,在本市大兴区旧宫镇庑殿路西侧公共交通车站科技路站附近,因停车问题与李某发生争执,韩磊对李某进行殴打,后将李某之女孙某某(殁年2岁10个月)从婴儿车内抓起举过头顶摔在地上。孙某某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而李明则在明知韩磊实施上述行为的情况下,仍驾车带韩磊逃离现场。

  8月14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由北京市公安局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8月20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大兴区摔女童的犯罪嫌疑人韩磊依法提起公诉。与此同时,驾车帮助韩磊逃离作案现场的李明也因涉嫌窝藏罪被提起公诉。

  8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大兴摔童案已立案审查完毕,正式受理此案。(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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